双方各执一词,高明法院宣布该案择日再审判
本报讯 记者傅堂牡、彭纪宁,通讯员杜楠报道:一向健康正常的梁某在学校踢足球时突然倒地休克致死,悲伤的家长因此与校方对簿公堂。家长质疑:孩子倒地休克时,学校校医为何没有第一时间出现在现场?孩子父母以此为主要依据,认定学校“有全
部过错责任”,索赔35万元。
本月12日上午,高明法院公开庭审了此起人身损害赔偿案。
激辩焦点:校医为何没有到场急救
当日的庭审十分激烈,原被告双方律师围绕“校医是否到场抢救”这一焦点,各执一词。
原告律师认为,梁某倒地后,在现场的两名体育教师虽然对梁某实施了“按人中,掐虎口”的急救措施,但没有及时打120急救电话,更为失职的是,校医居然没有到场参与急救,而校医室距离事发足球场不到100米远,校医却在十来分钟后才准备出来,错过了最佳抢救时机。此外,梁某系寄宿生,寄宿生的安全问题,学校应负很大一部分责任。
被告律师认为,足球赛是学生自发组织,比赛时间属课外活动时间。梁某倒地前,没有同学与他发生碰撞。倒地后,体育教师及时采取了急救措施,并拨打了120急救电话,要学生去喊校医。校医没有到场,是因为学生去喊他时,他发现120急救车已开到校门口,不存在抢救时机延误问题。
校医丁某作证时称,当时快到下班时间了,他忙着整理处方等资料。接到学生的报告后,问了几句话,门都没有关,就出门了,但刚走几步,便看到救护车开抵校门。“看到急救车出现,觉得没有必要过去了,所以就没有过去”。
争议关键:心脏骤停抢救几率争议
庭辩中,原告律师认为,被告除了抢救不及时外,抢救措施也不当。梁某的死亡原因是心脏、呼吸骤停,根据医学常识,对心跳、呼吸骤停患者的抢救,抢救时间的及时性和抢救方法的正确性都特别重要。如果抢救及时,措施得当,抢救成功的几率是相当大的。体育教师“按人中、掐虎口”,对于心脏骤停这一急症而言,显然不是有效措施。如果有校医到场进行专业急救,结果可能会不一样。
辩论中,被告律师翻出带去的《实用内科学》反驳道:心脏骤停是人类最危险的急症。就其紧急程度和危险程度而言,世界上没有任何一种疾病能够与之相比。医学发达国家抢救成功率也才仅仅6%,我们国家只有1%。校医是否及时赶到意义不大。因此,被告没有责任。
对被告律师提出的“几率”,原告律师认为,“那是在医疗条件欠缺的情况下的统计”,不足为证。
庭审结束前,法官征询原、被告是否愿意调解,双方称庭审结果后再商定。法院随后宣布,该案择日继续审理后判决。
(子琦/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