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该杀,动物凶猛何罪之有
●136×××××762:鳄鱼吞食小孩,这种事情确实令人触目惊心。但谁能说鳄鱼有错呢?它本来就是一种食肉动物,那是大自然赋予的天性。人们不应一味把过错推在鳄鱼身上,该反省自己!
●136×××××107:鳄鱼的本性就是凶猛的,凶猛不是罪!出事后不该射杀
鳄鱼。我认为事故责任该由看守者、孩子和孩子的家长均分。
●136×××××334:想射杀鳄鱼折射一种深层次的不文明。鳄鱼吃人不是鳄鱼之过,而是人之过。鳄鱼本来就要吃活物的,何罪之有?
▲歹徒杀人偿命,天经地义。但鳄鱼食人遭杀,太没谱了!“渔家庄”管理松懈,有关部门对“渔家庄”又失之监管,终酿大祸。千万别把鳄鱼当“替罪羊”,却对有关责任人网开一面!(朱儒轩)
该杀,杀人偿命告慰死者
●136×××××021:我是两个孩子的母亲,看到这则消息深感震惊,更觉心痛!我能想象亡童父母内心的痛楚,他们可能从此将永不得安宁。为告慰死者,食人鳄该杀!
●136×××××506:吞食九龄童的鳄鱼该杀!“杀人偿命”,按我国法律,对杀人的凶手都应判予极刑,何况鳄鱼?人的生命宝贵还是鳄鱼宝贵呢?
(winzi/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