害人害己
●136×××××506:那氙气灯如探照灯般刺眼,在路上遇到稍不留意就会招来灭顶之灾,我认为广州应向武汉学习,对氙气灯说“不”,严惩违规者,直至吊销行车执照。
▲我看说它是“灯光污染”还是轻的,它已经成了夜间行车的“安全杀手”,是到了非整治不可的时候了。我觉得广州
应该加重处罚,譬如可对违法行为人处罚款200元、记扣2分。(吕国营)
●136×××××107:夜间开车用刺眼的氙灯以为很“牛”?你的强光氙气会叫相对开来的司机眯眼,说不定会一头撞向你的车,连你也一命呜呼岂不是害人害己么!
严管车行
●137×××××575:防治灯光污染,首先要禁止并惩罚厂家生产、商家销售改装不合标准的氙气大灯,因为那是祸害之源。
●136×××××208:私自改装机动车以及走私、仿造机动车零配件是犯罪行为,建议政府如果发现有车行私下改装氙气灯马上吊销该车行营业执照,逐出修车行业。
整治趁早
▲私装的氙光灯危害极大,但私装“氙光灯”的车辆并不难发现。公安部门要加强夜间路面检查,发现一辆,查处一辆,罚款、扣分两手抓,决不手软。(朱儒轩)
●136×××××334:氙气灯既损了驾车者也有害行人安全,而且政府又明令禁止,对那些违规者交警部门就应落力整治,还百姓一个安全环境。
●130×××××001:趁这种改装和使用行为现在还不至于泛滥成灾,交管部门应该制定专门的整治措施,有针对性地解决好这个问题。
■今日话题·从简办丧已经过时?
据本报今日头版报道,针对媒体关于高收费的指责,广州殡葬服务中心主任黎国庆回应:“简办丧事不符合人性化!”倡导多年的从简办丧已经过时了吗?请你也来谈谈。
(日京/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