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歧视”太含糊
●136×××××203:企业为适应市场竞争而招聘所需要的人材,怎能说是“就业歧视”呢?如酒楼招年轻靓女,高科技单位招博士研究生,是很正常的,总不能叫酒楼招残疾人、叫高科技单位招文盲吧?我认为,对“就业歧视”的概念在《就业促进草案》中应有清晰的规定,含糊其词,只能让人无所适从。
▲我也觉得《草案》欠缺对“就业歧视”的明确界定,确实容易造成误解,也难以操作。是不是能在征求意见结束后,就近些年社会反响强烈、各方争议较大、影响面广等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逐条列出甄别标准,让求职者、招聘方都一目了然、心中有数?!(吕国营)
条款设了也白设
▲在一个劳动力过剩的市场经济社会,企图通过法律来根除所谓的“就业歧视”,很可能是一厢情愿。其实,招聘者列出条件,恰恰为求职者节约了成本———招聘者可以写“条件不限,欢迎报名”,但事实上他心中早有标准,不可能“是人就收”,岂不让很多完全不符合条件的应聘者白白浪费表情?(岳利群)
▲依我看,反就业歧视条款设了也等于白设。原因很简单,就业求职的人实在太多,哪一个用工单位不想招聘身体好、仪表好、素质好又年轻漂亮且有一技之长的人?况且,用工单位不想用人的理由和对策也很多,条款根本干预不了。(陈东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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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A2报道:广州亚运村规划设计六大备选方案今起公开展示。哪个是你的心水选择?为什么?
(紫/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