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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违法活动最高可获10万元
金羊网 2007-03-13 16:31:02

奖励《东莞市举报违法犯罪奖励试行办法》下月起施行

本报讯 记者王红虹报道:记者昨日从公安部门获悉,从去年下半年开始就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的《东莞市举报违法犯罪奖励试行办法》,下月起将正式施行,市民举报东莞违法犯罪活动最高奖励可达10万元。

记者了解到,东莞市公安局将设立全市

统一的举报违法犯罪专用电话、电子邮箱;公安局、交警支队、各镇(街)公安分局分别设立举报中心。市民可通过公开或者匿名的方式向东莞公安机关进行电话举报、邮件举报、信函举报或当面举报犯罪。

该办法鼓励广大市民对交通事故逃逸、经济犯罪、危害国家安全或公共安全、其他刑事犯罪案件,以及“黄、赌、毒”行为进行举报。

举报反恐怖案件 最高或奖十万元

《试行办法》规定:一般刑事案件,对公安机关侦破起了直接作用的奖励1000元、起间接作用的奖励500元(对举报“两抢两盗”违法犯罪线索的,起直接作用的奖励1500元、起间接作用的奖励1000元);危害极大、影响极其恶劣并由市级以上公安机关挂牌督办的刑事案件,起直接作用的奖励10000元、起间接作用的奖励5000元;涉及命案、涉黑、盗抢机动车等特大案件,起直接作用的奖励30000元、起间接作用的奖励15000元。

对于一般交通事故逃逸案件,起直接作用的奖励1000元、起间接作用的奖励500元;重大交通事故逃逸案件,起直接作用的奖励2000元、起间接作用的奖励1000元;特大交通事故逃逸案件,起直接作用的奖励5000元、起间接作用的奖励2500元。

另外,举报一般经济犯罪案件,向对公安机关侦破该案件起直接作用的举报奖励1000元、起间接作用的奖励500元;特大经济犯罪案件、对本地区影响较为恶劣或由省公安厅督办的经济犯罪案件,起直接作用的奖励10000元、起间接作用的奖励5000元;特别巨大经济犯罪案件、对本地区影响极为恶劣或由公安部督办的经济犯罪案件,起直接作用的奖励30000元、起间接作用的奖励15000元;

如果举报对东莞公安机关破获非法制贩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管制刀具窝点的涉爆涉枪涉刀案件,起直接作用的奖励10000元、起间接作用的奖励5000元;市民举报危害较大并在本地区有一定影响或由市公安机关挂牌督办的严重暴力案件,对公安机关侦破起直接作用的奖励10000元、起间接作用的奖励5000元;举报危害极大、影响极其恶劣并由市级以上公安机关挂牌督办的严重暴力案件,对公安机关侦破起直接作用的奖励20000元、起间接作用的奖励10000元。

对于反恐怖案件:市民举报对公安机关侦破起直接作用的奖励20000元、起间接作用的奖励10000元;危害极大、影响极其恶劣并由东莞市级以上公安机关挂牌督办的反恐怖案件,举报起直接作用的奖励100000元、起间接作用的奖励50000元。

多人举报同一线索 只奖励第一举报人

《试行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奖励范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自首、主动投案的;共犯已经先于举报人检举、揭发违法犯罪事实、证据和违法犯罪嫌疑人员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案件侦查、审查、审判过程中先于举报人发现尚未被查处的违法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先于举报人举报交代了尚未被查处的违法犯罪事实的;负有特定义务的人员举报违法犯罪事实、证据和违法犯罪嫌疑人员的;相关法律规定的不作奖励的情形。

另外,对举报线索实行首报奖励和次报补充有效线索奖励原则,对多人举报同一线索的,原则上只奖励第一举报人,对于补充举报新的有效线索的,视具体情况予以奖励。根据同一举报线索破获两类或以上案件的,只奖励其中奖励标准较高的案件。

《试行办法》规定,举报人可在接到奖励通知或公安机关发布奖励公告之日起30日内领取奖金,可采取直接领取或凭有效证件委托他人领取。匿名举报的,举报人可使用不超过六位阿拉伯数字组成的密码为本人代码,公安机关负责对密码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如有特殊情况,举报人可向举报中心申请其它领取方式。逾期不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

(金陵/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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