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消息 马英九宣布参选2008年台湾地区领导人选举,但他又被贪污罪起诉。法界人士指出,未来如果马英九当选台湾地区领导人,就可暂时免于刑事审判之苦。
法界人士指出,“宪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台湾地区领导人除犯内乱外患罪外,非经罢免或解职,不受刑事上的诉究;所谓“不受刑事上的诉究”,包含不受刑事
(日京/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