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歌
当房价步步高升、众声哗然之际,要求各级政府“管一管”房价的压力就如排山倒海;其结果是中央政府接连出台调控措施,各地政府急谋对策稳定房价。这当中,最能赢得众人喝彩的是政府对房价进行直接干预:在批地时限户型、限套数、限销售对象,制定最高限价,进行竞房价、竞地价的招标。
然而,政府的价格管制未见其利,已现其弊。新华社记者假扮买家,暗访福建省首例限价房楼盘———泉州市“江南雅园”楼盘,却发现这一开发之初就定位于面向中低收入家庭的社会保障性住房,尚未开盘就已变味,蜕变为少数“关系户”的牟利工具。“不少房产中介都声称拥有江南雅园的房子。他们都表示,房东都是有关系的人,从内部拿到房子,转让时收4万元到6万元不等的转让费,或者每平方米加价600元左右。”营销商则坦言,事先能拿到限价房的都是一些特权人物,“如果一位市领导打电话来说,他的司机要一套房子,那我肯定连夜都要办。”(《广州日报》2月7日)
政府推出限价房,本意是以减少卖地收入的政策优惠,降低房价以补贴低收入者。可是,由于限价与市场价之间存在差价,如果缺乏严格严密的交易规范,限价房就会成为市场掮客的追逐标的,甚至成为政府官员寻求权力租金的目标。真正有需要者买不到房,只能通过“转让协议”从市场掮客手中购买“买房资格”才能进入市场,而政府官员、市场掮客凭借“权力”、“关系”赚取差价;不但购房者未能享受政府的优惠,政府的善意也演变为权钱交易的筹码。其实,一些城市的经济适用房被高收入者买去转手或出租,所演的也是相同的“戏码”。
严格严密的交易规范,可在一定程度上避免此类“丑剧”的发生,如广州的“双限双竞”、“三限双竞”,通过严格甄别销售对象等方式,防止“买房资格黑市”的出现。不过,这也必然会增加政府的执行难度和监督成本:如何确定最高限价的标准、中低收入家庭的标准?如何公平地应对因供不应求而必然出现的排队现象?如何防止和打击限价房的转手炒卖?因此,政府对房价进行直接干预,固然政治正确、公众喝彩,但所付出的代价不仅仅是政府的土地收入减少。
政府的价格管制只能是市场机制的补充,而不能取代市场机制的作用。房价飙升的原因错综复杂,既有制度缺失、政策错位,又有市场失灵、价格扭曲;政府对房价进行直接干预,看似手起刀落、一剑封喉,搞不好却是剪不断理还乱,旧病未除新病又起。因此,当务之急是对房地产市场进行综合治理,政府的政策应设法修补或恢复市场的竞争秩序,调整土地、财税、信贷、利率、市场信息等政策,尤其是尽快建立起完善的住房保障体系;从而规范市场的竞争规则,防止市场垄断和过度投机,防止出现房地产泡沫。
每日一句
政府对房价进行直接干预,看似手起刀落、一剑封喉,搞不好却是剪不断理还乱,旧病未除新病又起———伊歌
(紫/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