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申
如果是正常状态,一对父母是宁可放弃一切甚至自己的生命也不愿意丢弃孩子的。然而,如果,孩子是严重的残疾甚至是脑瘫,保留孩子就意味着倾家荡产,意味着全家进入一种灾难状态,那么,这个时候,人的利己本能会压抑道德和责任,人会在比较中让良心跟现实妥协。于是就有了《护士日记:残障
弃童何去何从》中报道的一幕幕悲剧。(昨天《广州日报》)
记得有次带儿子去看病,就有一个小婴儿被毯子裹着放在板凳上,旁边是一袋尿布,远处站着一个值班门警。许多家长围过来看看孩子,然后走开。在城市里,我们生活得小心翼翼,我们不知道孩子的任何内情,我们也不敢碰孩子更不敢领养,据说领养也是一件手续极其麻烦的事情。不像乡下,弃婴会被父母或亲戚送到远处没有孩子的家门口,于是变成了一场皆大欢喜的喜剧。
我一点也不愿意从道义的角度指责那些舍去孩子的父母,我总觉得父母到了要抛弃自己亲生骨肉一定是到了迫不得已的程度,他们的内心一定经受了巨大的折磨。我能够想象,他们如何半夜抱着孩子不能安眠,如何以泪洗面,如何终于鼓足勇气在三番五次选择的地点放下了自己的孩子,然后,像小偷一样急忙跑开,再躲在一个角落里偷窥,直到终于有人抱起了他们的孩子。在丢弃孩子后的无数个夜晚他们辗转难眠、失魂落魄,每当看到别人的孩子他们就忍不住要像祥林嫂那样在内心唠叨一番。然而,他们还不能像她那样光明正大地诉说,他们不能让周围的熟人知道他们曾在医院里丢弃自己的骨肉。虽然,他们放下了具体的经济包袱,但情感包袱必定会长久地压在心头。
可以想象这些弃童的家境,经济条件一定是不好的,所以,怀孕时没做过什么检测,生下来后才发现孩子有重疾,而他们现有的经济条件根本不可能让孩子得到医治,于是只好丢下孩子,走为上策。从来就是社会底层在承担着几乎全部的悲剧。廉耻、尊严都是要有经济基础的。
忍不住要假设,如果我们也是一个全民医保的国度,那么这样的悲剧大概是要少得多吧;如果每个孕妇都能享有相应的体检,那么生下残废智障的婴儿的几率也会少得多吧;概率虽然对个体生命来说并无意义,但对整个社会是非常有说服力的。一个健康的和谐的社会应该是老、幼均有所养的社会。于是,就寄希望于国家的繁荣强盛,寄希望于国家的医疗体制改革,寄希望于慈善机构的发展壮大,更寄希望于全社会的为富且仁。仁者,爱人。
(紫/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