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许琛 崔朝阳 王雷 王普 尹安学
“中调”战略的确定,给广州138个城中村尘封已久的改造计划注入新的活力。市长张广宁多次强调:城中村改造,再难也要做。那么城中村改造究竟难在哪里?又该如何解决?“城中村”改造是今年广州两会上代表委员们热议的焦点话题。昨日,市人大代表刘显元等提交的议
案中指出:“城中村”改造必须尽快立法规范。
变脸之难
据了解,撤村改制后,改制公司土地难确权,原村土地无法及时开发利用等,成了“城中村”改造一大难题。由于“城中村”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有大量的固定资产因历史问题不能确权,加之城市中土地存在的二元结构,难以计算其现有价值,且还要承担巨额资产评估费用,致使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难以进行。因此,在完成“村转居”改制后,村集体经济组织转制而成的股份合作公司,达不到工商部门的市场准入要求。
另外,据市人大代表刘显元分析,集体物业、集体土地及农转居人员房产等权属关系没理顺,是“城中村”改造的另一难点。至关重要的是,目前“城中村”拆迁问题的补偿标准没有明确,加上改造资金匮乏,以致该工作极为艰巨。
市人大代表刘显元在他向大会领衔提交的议案中透露,单粗略估算白云区内14个“城中村”的消防通道改造,费用已达85442.56万元,仅靠区、街和集体经济组织的能力是难以承受的。另外,拆迁改造造成社会利益受损,但却没有相应的政策给予补偿。
重生之计
针对种种难题,刘显元等代表认为,将“城中村”改造列入市政府的重要工作目标,成立由各有关部门组成的领导小组,具体研究解决诸如“城中村”改造涉及到的规划报建、用地审批、土地性质变更及物业经营等问题,制定特定政策加以解决。
由于村集体经济的物业收益是村民生活的主要经济来源,代表们建议,在“城中村”改造期间,应允许村经济联社证件不完备的物业继续经营,并逐步规范、完善管理。加快“城中村”土地房产权属登记工作,加大对“城中村”地区地籍测量的资金支持。改造“城中村”,没有资金不行。就此,刘显元建议,在兼顾村集体经济组织、农转居人员利益和城市建设规划要求的基础上,鼓励战略投资者和民营资本参与“城中村”的改造工程,对“城中村”改造给予政策优惠和有关建设税费的减免。
(金陵/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