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记者 叶静
图/记者 胡练宇
去年年收入12万元以上者本月起须办理申报手续,但佛山多数纳税人仍处于观望状态
去年年底,国家税务总局下达新的《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其中明确规定了2006年收入超12万元者需于今年1月1日至3月31日之间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办
理自行申报。昨日记者从佛山市地税局获悉,自行办理纳税申报的人数远不及实际达到该标准的人数,不少高收入的人群不了解这项与他们息息相关的纳税新政策,有的甚至产生误解。记者由此再度采访,为市民深入解读这个政策。
申报纳税者少 前来咨询者多
据了解,这项新政策主要是针对高收入群体出台的。目前佛山市内究竟有多少年收入超过12万元的高收入者?昨天,记者分别向市、区多个税务部门进行咨询,但均未得到具体数字。记者昨日来到自行纳税申报窗口,仍处于不温不火的状态。“平均每天大概只有几户纳税人前来办理自行纳税申报手续。”该局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由于对新政策还有个接受和适应的过程,目前对新政仍采取观望态度的纳税人还有很多,不少纳税人对政策还不甚理解,我们每天要接到许多咨询电话,各税务机关服务窗口要接待不少咨询者,”一位税务机关工作人员说,但目前向税务部门咨询的人和电话逐渐增多,来领取《纳税申报表》的人也日益增多,每天自行申报的人数正呈现加速增长的良好态势。
所得12万以上 包括11项所得
记者在街头采访调查得知,不少市民对“年所得12万元以上”这个定义仍存在很多疑问,这12万元是不是就是指工资收入?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是指一个纳税年度内以下11项所得合计达到12万元: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其他所得。
平时已缴个税 年度仍需申报
记者举例说明,如某人在2006年全年取得工资薪金收入9万元,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付了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共1.3万元;个人转让一套房屋收入20万元,房屋原值15万元,转让房屋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共1.2万元;个人取得银行储蓄存款利息收入1万元。除上述收入外,该人2006年没有其他收入。
该纳税人2006年年所得=全年工资薪金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9—1.3)+(20—15—1.2)+1=12.5(万元)。因该纳税人年所得高于12万元,符合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申报的条件,须在纳税年度终了后三个月内向主管地税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另外,不少市民还提出疑问,平时个人所得税都是由单位财务部门代扣代缴,在平常取得收入时已足额缴纳了税款,年终还需要申报吗?对此市地税局的相关人员解答说,如果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所得仍超过12万元,无论其取得的各项所得是否已缴纳了个人所得税,年度终了后,均应按有关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若多缴了税款 会退还纳税人
佛山市地税局有关负责人解释说,自行申报政策主要的目的是为了对纳税人建档,进一步加强高收入人群的纳税监控,强化对高收入者的税收调节力度,防止偷漏税情况的发生;而并非如部分市民担心的那样,自行申报就等于必须纳税。
对于市民关心的二次征税的问题,有关负责人表示,纳税人自行申报后,税务部门会根据个人申报情况,对其纳税情况作逐一对照,然后遵循多退少补的原则对纳税情况进行审查。“如果多缴了税款,税务部门会退还给纳税人”。
而且,国家也规定了11个免税项目,如市民投资国债获得的利息,以及“三费一金”(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所得等,均可免税。因此,不会存在重复征税的情况。
申报方式灵活 可以网上操作
年所得在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必须亲自到地税局申报吗?试行办法规定,纳税人可采取多种灵活的方式办理纳税申报,如可在地税机关的网站上进行申报,可邮寄申报,也可直接到地税机关的办税服务厅进行申报,或采取符合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方式申报。
此外,很多“糊涂”的高收入者对计算个人所得税很头疼,税务局负责人表示,如果一些纳税人难以准确自行办理纳税申报事宜,纳税人可委托有税务代理资质的中介机构或他人代为办理纳税申报。
试行办法规定,年所得超过12万元的纳税人按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或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确有困难,需要延期的,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书面延期申请,经税务机关核准,在核准的期限内办理。
若不如实申报 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根据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对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税收征管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纳税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市民反应:高收入者开始紧张
记者从佛山市统计部门了解到,近年来不少市民为广拓财源另兼职谋就了不少“门路”,比如网上买卖、股票分红、房屋租赁所得等都是一笔不小的数字,加上本身的工薪收入,很容易进入高收入者行列。个体工商户更是这个高收入群体的重要力量。听到年收入12万元以上需要自行申报,不少市民感觉有些紧张。胡先生他告诉记者,平时他的年收入在5万元左右,但是今年他在工作之余,在陈村开了一家刺绣店,专门卖一些绣品,虽然才开不久,但生意还是不错的,按照目前的情况来看,很有可能达到12万元,如果按照现在出台的办法来看,小店的经营所得也在申报范围内,肯定要多缴不少个税。
希望申报手续简便
周女士在禅城区一家超市任主管,年收入超过12万元,属于应该进行个税申报的人群。得知自己需要进行个税申报时,她的第一反应就是嫌麻烦,由于工作繁忙,最希望的就是申报手续简便化。对此地税局回复市民可选取网上申报、持号信申报和直接到税务机关申报三种方式。
希望税款流向公益
不少市民也对这次新的征税标准提出了疑惑,多征收的税款将流向哪里?为此,市地税相关负责人称,国家设立个税的目的是希望以此调节个人收入、平衡社会财富,防止社会分化过大、让社会失去平衡。而绝大多数受访者认为,他们最希望的税收款项是应该流向公益、教育、医疗、养老、失业保障等方面。

不少高收入者不了解这项纳税新政策
(倩茹/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