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捕捉第一反应
经济适用房变成牟利房!对本报昨天的报道,市房管局快速作出回应———
■防止业主转手牟暴利,经济适用房要卖先卖给政府
■“政府回购”新措正在起草,预计今年上半年出台
■短信短评·解困房变身租售牟利房?
盼早回购庇护
寒士
●138×××××463:政府回购可行,最好是采用廉价出租的方式租给困难户,因就算2500元/平方买一套房也要10万元以上,试想有多少困难户能一次拿出10万呢?另,我是住在越秀老区的住户,家境极贫寒,按政府规定应有资格申请经济房,可是询问了街道居委和房管局后,却都说现在没有这样的政策,根本不知在哪申请,也从来没见政府派人来调查过,真让人犯愁!
●136×××××203:政府应对解困房的出售和出租进行监控,一方面严格限定价格,另一方面尽量回购。奉劝手中有余粮的解困房人家,应换位思考一下:现在还有很多人像自己当年一样受穷呢!君子爱财,取之有道,靠租售解困房得来的横财赚不得。
●136×××××184:政府回购关键是价格,还应有相应条例对将房屋租售的业主进行处罚。
●135×××××405:要出台完善的法规政策让想通过租售经济适用房牟利的人望而却步。我同意政府折价收回,因为牟利者以广大纳税人的钱中饱个人私囊,实在难容。
反对政府强买强卖
●131×××××837:政府回购经济适用房?给人一种强买强卖、一手包办的感觉,不爽!
解困房本不应存在
●136×××××334:解困房出现的尴尬,某种意义讲是过去“大锅饭”制度的产物。俱往矣不可追,未来则不能再犯。以笔者在美国、加拿大两国小住所见,当地政府只给低收入者提供“廉租屋”,却绝不供应带福利性质的所谓“经济适用房”。有钱买房者经济不经济则由市场和个人腰包说了算,政府不介入;反之住廉租房者每年如家庭人均收入超过规定便不能再住。我看广州也这样,不然经济适用房只会成纳税人和政府永远的负担。
■今日话题·廉租房应建在哪?
廉租房能否建在中心城区,以减少困难群众的生活成本?有政协委员如是建议。看了本版相关报道,您有何观感?请众街坊有乜讲乜。
(Robby/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