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漆漆
赔偿和损失与爱情无关,也是最不浪漫的。时下不少爱侣因分手而变成陌路,因追讨“埋单”而成为敌人。其实,曾有过一段开心的日子就好了,何必去斤斤计较?分得如此清楚的爱情,难道也叫爱情吗?
情侣分手时,愈加能够体会到爱情之脆弱,不堪一击。
钧是我的前男友,我们交往的时间差不多有4年,曾谈及过婚嫁。如没有经历那场埋单风波,我和钧不至于彼此提起对方就咬牙切齿。
分手是我提出的,我很真诚地向他道歉,但他暴跳如雷:“你这个没良心的女人!这些年我在你身上花了多少心血和金钱!我不同意分手,除非你把我给你的一切都还给我!”气急败坏,钧转身离去,留给我一个恶狠狠的背影。
我通宵整理出钧送给我的所有礼物:ipod、DC、手机、鞋子、衣服、包、化妆品,足足装满了两个纸皮箱。我约钧出来见面,将一些贵重物品先行当面归还。
钧冷冷地看了我一眼,从公事包里拿出一张A4打印纸———明细账单,上面清楚地记着他为我曾买过什么,花钱多少。特意算出四年大致的约会消费金额,要求和我对半分摊,加上我们一起出去旅游的开销,一共是35000元。
钧在账单上迅速写下他的银行账号,共索要5万元,其中15000元算作“分手费”。并声言,这钱类似球员的转会费,我另投他抱同转会没什么两样。“一周内把钱打到我的卡里,衣服什么的你还给我我也穿不了!”
那时我刚工作不久,积蓄有限,根本拿不出这样一大笔钱,更何况,所谓的“转会费”在我看来简直就是无稽之谈。双方僵持着,不停地吵闹争辩,彼此都毫无顾忌地口出恶言。
然而,当我的父母拿着五万元站在钧面前时,他却无论如何也不肯收,说只是想以此留住我,哪怕留不住,也希冀用这种方式来维持我们之间的联系,即便充满伤害与愤怒。他其实并不想要我的钱。
最后,在我父母的坚持下,钧收了35000元。我爸说得没错,恋爱时人家为你花了钱,现在你提出分手,补偿人家是理所当然的,再说经济上若有什么纠葛,分手就永远也不会彻底。
分手闹剧演了近两周,终于画上了休止符。我和钧,从此就永远不会见面了……

(子琦/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