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相交易也介入纯洁的学术论文领域
□文图/庞晓茗 杜嘉欣 翁创苗
猖獗!大学校园里的论文交易正在“光明正大”地进行着:高校教师公然策划论文买卖,论文枪手变成收入颇丰的另类“职业”,成千上万的论文代写中介火热,论文交易流程井然有序的网站仿如正规的商业门户网站……买卖论文已经俨然成为一个供销两旺的庞大产业。更为怵目惊心的是,为了区区一篇论文,有的教师公然向学生索取“性贿赂”!
从“移花接木”到“性贿赂”
充斥于现实与网络的论文买卖正如火如荼。记者在调查过程中发现,不仅网络上存在着铺天盖地的论文代写中介和论文买卖的“广告”帖子,令人惊讶的是,现实中,担当论文把关者的大学教师竟然充当起买卖论文的中介,有的干脆挪用学生论文作为自己个人成果发表!
“他们只是想尽快结题而已。给1000元你们算是不错了,你自己权衡一下。”某重点大学的教师单刀直入对学生H说。天下是没有免费的午餐的,突然被“天上掉下的馅饼”砸中是因为H的期末论文选题与该老师指导的科研项目小组的研究课题不谋而合,而恰好当时进行科研项目的大四学生正忙着找工作,没有时间结题,于是便有这“移花接木”的一幕———用学生作业填补科研项目组的“没有空完成”的结题报告(结题报告的署名只是科研项目研究组成员)。
如果说H的老师只是纯粹地为了让自己指导的学生“尽快结题”而担当中介,基本没有涉及物质收益,让人不可接受的是有些教师竟敢暗度陈仓把学生的论文“合理”地据为己有,据说这在高校里已不再是个别事件。
“工作是我们的,功劳却是他(S的导师)的”S在网上偶然看到导师发表的论文时,显得既气愤又无奈。“我跟同学在导师指导下辛苦写的洋洋洒洒近万字的文章,最后却堂而皇之地署上导师一个人的名字!”S告诉记者,早前导师曾私下跟她和几个同学交谈,询问她们是否有兴趣加入课题组帮忙。她想:多学点东西总是好的。于是欣然应允。几个月来她一直忙于查资料,做调查,写报告,“导师兼任行政和教学的工作很忙,不过有时还是会询问我们写作进程,有时会带我们出去吃饭。文章出来后,他给了我们每人250元作为报酬。”但之后她在导师写的书序里只看到简单的一句:“感谢某某、某某同学为此书的整理出版所做的贡献。”而她们辛辛苦苦写出来的论文上只写着导师一个人的名字。对于这一切,S敢怒不敢言,因为导师曾有意无意地提到:“将来你们的实习乃至就业,我可以找一些关系,帮一下忙……”
某高校教师正当壮年,不辞辛苦为他的一位女硕士生代写论文,原因是他已经和这位女学生不辞辛苦在床上做过了交易。
明目张胆的网上交易
在网下,受到现实的制约,一般人不敢公开宣称:我要找/帮人代写论文。但这种宣言,在网络匿名的庇护下被明目张胆地宣扬。
几乎所有的代写中介网站均打出“名校硕士博士教授为你度身订造论文”的标语作为吸引顾客的“招牌”。但其中有否存在“水分”呢?记者首先以要求代写论文者的身份致电一家名为“论文堂”的网站一探究竟,对方反复向记者强调“作为我们的写手,我们肯定要进行一些验证,至于验证手段,就是先看他以前做过的作业和写过的文章来进行综合测试”。为了验证其说法的真伪,记者再次佯装写手应聘于“论文堂”网站。记者仅仅在邮件中表达了“求职意向”,对方即发过来一份简单的简历表,要求记者填写联系方式以及基本经历和研究领域等资料,记者把一份虚假的个人资料提交给对方后,对方旋即认定记者的“网站写手”资格。
这些代写论文的网站都会公开列出负责人的QQ号、电邮,甚至手机号码,实际上他们从不露面。记者联系上自称为“老牌论文代写服务商”的“易起论文网”负责人,对于记者提出的质量保证以及法律问题,对方只是简单告诉记者“要放心,文章通过我们写,经修改都能过学校这关的。而在法律里有没有明确规定,不要抄袭人家的都可以代写文稿的”。得知记者有“希望能够代写论文”的意思,对方在了解基本字数要求以及性质后(一篇2000-3000字的本科作业论文),随即报上价格———500元,与网站所标出的80元/千字(3000字即240元)相差甚远,记者询问原由,对方以“字数少所以价格高,价格低质量没有保证”作为回答。记者后来发现这个报价不是铁定不二的,在经过一番讨价还价后,最终以200元成交,但记者想直接联系代写者的要求却被拒绝。对方要求记者先汇50%的定金到账户,确认定金到账后才开始动笔。在交付100元定金到对方账户后,对方再次要记者提交详细的论文题目信息,然后给了记者一个订单编号。之后再也没有回音。直到截止日期前一天,对方才把全文(论文)的一半发到记者邮箱,要求记者支付另外的50%余款,方能得到其余的论文部分。
虽然网站中介都声称自己不收手续费,是无偿服务,但据记者调查,网站开给买家的价格至少是网站承诺支付写手稿费的三倍以上,中介网站正是靠赚取实际支付金与写手酬劳的差额来盈利的。
有的人选择“团购”(加入网站的写手联盟,由网站接收生意),有人喜欢“个体零售”(独自招揽生意),在一个叫“中国枪手网”的论坛上就贴满了论文买卖信息。
高校的评价制度是最根本的原因
无论是网上还是网下的论文交易,都强调“信任”:信任就合作,不信任就拉倒。他们之所以能够如此肆无忌惮地公然进行论文买卖,皆因在这些人眼中,代写论文除了“受到自己内心的道德谴责外,跟法律是不沾边的”。他们中有的人认为:代写论文根本谈不上学术造假,“我们都是原创的,没有抄袭,个人写独立观点,没有造假。”“只要把第一作者的署名换了就是造假。”华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教授袁征明确表示,“他既不研究也不写作,却说自己是第一作者,这算不算假?不看内容,单看署名已经是假的。另外,这种代写的论文几乎不可能是原创的,它可能不是只抄一篇论文,而是抄了几篇论文。”
袁征把导致论文代写现象泛滥成灾归咎于现代大学精神———创新与独立———没有在大学教师身上得到很好的体现。他说,“大学教师在社会分工里是一个民族思想文化更新的领路人,大学是人类思想文化更新的中心。我们大学老师有时间、有图书馆、有实验室去做研究,一个民族除了大学以外只有极少数高等科技研究机构有这样的条件。可是现在,大多数大学教师在做研究的时候没有把创新作为自己研究的根本目标,更没有以这种精神去影响学生,中国的大学校园缺乏创新精神,所以大学生不懂得如何去做研究,形成抄袭的风气。”
他还认为,导致大学里论文造假抄袭成风最重要的直接原因是学校的评价制度,特别是按项目经费决定教师地位的制度。他说,几乎在所有中国的大学,谁能够从政府或其它校外途径得到研究资金,谁就能得到“特聘教授”、“特殊津贴”或者奖金。拿到国家级项目最牛,然后是省级,再到厅级。但是,没有人在意拿了研究经费取得了什么研究成果,研究成果的实际水平跟教师的待遇也没有多少关系。于是许多教师把精力放在搞关系拿经费,研究写作就让学生干,或者抄袭,甚至购买。教师带头,学生模仿,泛滥成灾。
论文交易侵入被视为“象牙塔”的大学校园

■专家意见:对“论文交易”四个问题的看法
□朱小斌(广东合众拓展律师事务所律师)
1 合法性:在法律上并不过份
从民事主体的买卖关系看,合同法只规定了出卖的标的物应属于出卖人所有或者出卖人有权处分,只有法律、行政法规明确禁止或者限制转让的标的物,才不能买卖、转让。我国现行的法律、行政法规并未将学术论文列入禁止或者限制转让的标的物,因此,要认定以网站为中介的论文交易行为为非法,尚缺乏依据。
从著作权法的规定看,作品及其著作权本身是可以转让的,包括著作权中的署名权在内,法律也没有禁止转让。通过委托、买卖等方式可以顺利地解决代写者、网站中介、署名作者之间的关系,并不存在法律上的障碍。因此,说金钱的交易可以改变知识产权的所有者、非作者可以通过这类交易取得作品的著作权,尽管不符合学术规范,不符合社会普遍的道德要求,但在法律上却并不过份。
2 造假:一分为二地界定
对于网站中介或者作为出卖人的论文作者而言,只要论文本身不存在抄袭、剽窃或者其他侵犯他人著作权的情形,系其自己创作或者委托、组织他人创作,作品的来源不违法,论文造假就无从说起。
但对于论文买家来说,不论他付出了多少金钱,也不论他与网站中介或者出卖人之间有什么样的约定,将不是自己完成的论文当成自己的成果,予以发表,取得学位,评定职称,都是一种弄虚作假的欺骗行为,都属于论文造假。这与其作为买家的身份取得论文的权利这一民事行为的合法性并不矛盾,因为不论是教育行政管理尤其是学位管理的规章制度,还是学术道德规范,历来都不允许这类行为的发生。
3 责任承担:对中介无明令禁止
网站中介或者论文作者通过论文交易的方式转让著作权,即使为买家进行论文造假提供了条件,起到了“帮凶”作用,应予遣责,但按照“法无明文规定不得处罚”的现代法治理念,对于法律没有明令禁止的行为,一般无须承担具体的法律责任。
但对于买家而言,论文造假要承担的责任就多了:轻则道德遣责;再则不能取得毕业证书、学位,或者已经取得亦予撤销;再重一点,通过论文造假获得的荣誉或者行政许可,亦可予以撤销。值得注意的是,导致买家承担责任的前提并不是买卖关系本身,而是买卖之后的欺诈行为。
4 解决办法:倡导学术良心
论文交易本身并不是因为法律上的漏洞造成的。即使在一个法制再完备的社会,法律也不可能解决社会生活中的所有问题;即使是没有法律限制论文交易,也不等于学术道德竟到了如此是非不分的地步。论文交易也不是网络本身的原因造成的,网络只是提供了一个方便快捷的平台,一种交易的可能性,真正的原因还在于社会风气和个人的道德水准。法律本身并不是一个很高的评判标准,不违法并不等于在学术品德上合格。
解决论文交易问题,学校或单位内部可以对受其管理的人员作出明确规定予以禁止,但这些规定对于社会上广泛的民事主体并不具有约束力。因此,通过法律手段解决,主要应当在消费终端上作文章,譬如说让买家遭到行业谴责和曝光、受到行政处理、行政处罚乃至对情节严重的弄虚作假者予以刑事制裁。要在制度上让弄虚作假者无利可图,从社会风气上倡导学术良心。买家没有了,论文交易的网站中介自然就会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