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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委会意见:消费行为自己作主
金羊网 2006-09-13 16:53:09

消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消费者是完全可以自由决定自己的消费行为的。对于不是自己意愿的交易完全可以说出“不”来。像金小姐的情况,如果确如金小姐所言,就可以投诉美容店,因为这一行为肯定是违反了《消费者权利保护法》关于消费者权利的规定。如果情况像店长所说,则需要有相应的证据来证实。

近年来,关于美容消费的投诉明显增多。不少消费者不知不觉中就在美容小姐的推销美言中陷入了“温柔的陷阱”。遇到这样的情况,消费者应该据理力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若然与商家协商不来,可以拨打消费者投诉热线。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有明确的规定,“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日京/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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