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商场搞促销,乱拉的电线绊倒消费者,要不要索赔呢?日前,消费者吴女士在商场购物时,被横拉的电线绊倒。当时,吴女士摔倒在地上,手上的玉镯破碎,皮鞋跟剥脱。吴女士感到胸部隐隐作痛,便要求公司派员陪同前往医院,经交涉,最后由吴女士亲属护送到从化中心医院。诊断结果是肋间损伤积瘀,医嘱三个月不能干重活,进行康复治疗。
接到投诉后,消委会马上与该物业公司联系,了解到那天购物广场大堂正搞促销活动,现场没有任何安全警示,所拉的电线也没有按用电操作规程进行,而在地面横拉电线,危机四伏,这是导致吴女士摔倒受伤的主要原因之一。根据《消法》第七条规定,消费者前往该购物广场消费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权,发生吴女士摔倒受伤之事,作为该购物广场主管部门的物业管理公司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经多次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协议,由该物业管理公司一次性赔偿消费者吴女士医药费、营养费、财物损失费等1700元。(程行欢 巢美花)
(日京/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