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图 本报记者 钟珮璐 通讯员 关天夫
典当行业内流行这么一句话:“典当行做的是‘刀口上舔血’的买卖,而且被骗的都不是小数。”近日,一桩拖了两年之久的私家车主与典当行共同被诈骗案终获解决,引起业内议论纷纷。
这件曾在广州闹得沸沸扬扬的富婆大耍“空手道”骗租私家车典当案,现经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骗子孙立群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而备受关注的被公安部门扣押的三台车辆,也已于7月24日返还给了广东珠江典当行和广州市银融典当行,被骗的车主与典当行之间达成了和解并赎回了车辆。此类案例在广州典当业内尚属首例。
典当行替车主减免当金
“汽车质押典当作为珠江典当行的特色业务,已形成了较完善的操作规程。通过对车主身份、车辆证照等全部资料及车辆权属的严格审查后,我们才会依法定程序发放当金。”广东珠江典当行如是说。
根据《典当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典当行收当赃物,如公安机关确认为善意误收的,原物主应当持当物所有权证办理认领手续,按典当行实付当金数额赎取当物,但可免收当金利息和其他费用。”根据调查,司法机关均认定珠江典当行为善意误收,而善意第三人的利益受法律保护。这意味着汽车将发还给典当行,车主若要取回该车必须给付当金方可赎回车辆。
据了解,这些被骗的车主都是借钱买车放租想“坐收租金”,所以偿付全部当金的能力有限。车主多次来珠江典当行请求减少赎金,退回车辆。珠江典当行体谅车主是本案受害者且经济能力有限,最终与车主达成和解,减免了部分当金并向法院撤诉。法院认为,和解息讼不会费时费钱,也会减少车辆的潜在损失,是最理想的处理办法。
车主如何防止误入圈套?
专家提醒市民,根椐原国家计委、交通部颁布的《汽车租赁业管理暂行规定》,出租非营运的私家车从事营运业务是违法行为。若想要出租自己的车辆,必须注意查验汽车租赁公司的各种证件,尤其是要有广州市交委核发的《道路运输许可证》,且有必要到工商注册登记部门查询公司相关信息;要注意该租赁公司办理业务的程序是否严密,一般的正规租赁公司为了规避风险,在办理各项业务时都会相当严格,甚至亲自派人到公安机关查询客户身份和车辆登记信息;出租自己车辆的同时也要了解租赁公司的资信状况并要求承租方提供相应的担保。“应提醒广大市民不要贪小便宜,不要轻易将自己的车租给他人,防止上当受骗!”广东珠江典当行业务部刘经理说。
典当行如何规避“骗当”风险?
针对类似伪造假证的“骗当”行为,去年4月1日由商务部、公安部共同颁布实施的新《典当管理办法》已作出了明确规定,即“典当行经营机动车典当业务,应该到车管部门办理质押登记手续”。但据了解,目前广州市车管所尚不受理典当行办理典当车辆的质押登记手续。因缺乏有效监管导致伪造假证造成的行业风险,难道要由典当行独自“埋单”吗?
通过这一案例,广东珠江典当行负责人表示,典当行作为特种行业,务必进一步提高风险防范意识,严格贯彻和落实典当“三查制度”,即“当前调查、当中审查、当后检查”,通过多种渠道,综合运用各种方法查证,严控各个环节,让不法分子不能得逞。
另外,业内专家呼吁,行业内的交流渠道必须畅通,以合力打击诈骗活动。公证处、车辆管理所、房屋管理局等相关职能部门也应加强行业监管力度,提高综合管理素质,致力杜绝该类不法行为,共同维持社会经济秩序和维护商业诚信。

上图:现代典当业正面临种种被骗风险
■事件回放
2004年11-12月期间,孙立群以广州孚众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名义,以每月高达近1万元的“优厚租金”作诱饵,诱使广州三名私家车主与其签订租车合同,分别骗得本田思域、本田雅阁、蒙迪欧小轿车各一台。然后伙同其前夫等利用一整套车辆证照及车主相关资料(部分系伪造),将其中本田思域和本田雅阁小车质押典当给广东珠江典当行,分别取得当金16.5万元和10.5万余元;将蒙迪欧小车质押典当给了广州市银融典当行,取得当金14万元。
不久,车主对孙立群的租车行为产生了怀疑,后经证实自己的爱车已被押给了典当行,方知受骗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警方从典当行调出了相关当车手续,并以物证勘验为由从典当行扣押了上述三台车辆,经侦查发现,车辆及车主的部分资料是伪造的。孙立群因合同诈骗罪被判刑而又无任何可执行财产,被骗车主的心情变得十分焦虑。
(日京/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