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前后22天共换了三次手机,令消费者不得不寻求其他途径解决。日前,消费者邝小姐到从化消委会投诉,称其在从化街口某商场买了一台名流新款手机,用了不到几天按键即不听使唤了,无奈只好到该商场更换一台同款手机,但仅仅过了两天,手机便自动关机或自动开机。
随后,邝小姐又到该商场理论,然而商场只同意再更换一台手机,邝小姐只好又换了一台同类型的手机。然而用了10天,新手机居然没有信号。邝小姐大失所望,再去商场换的时候,认真选了一台知音M68新款手机,可是没过几天,这款手机一再出现自动关机或自动开机等情况。
根据消费者反映的情况,消委会把案件转到辖区街口工商所办理。街口所对案件非常重视,派专人负责处理投诉。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信息产业部第4号令第十一条规定,责成经营者无条件将购机款退回给消费者。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由经营者退回消费者购机款1100元,消费者表示满意。
(程行欢 巢美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