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则楚
面对连续近一个月不见太阳的灰霾天气,广州的空气质量受到人民群众的普遍质疑,人们普遍要求政府加大对环境治理的投入,真正“以人为本”,减少空气污染物的排放,“还我蓝天,还我生命”。本周广州公布了2008-2010年空气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张广宁市长呼吁,要发起一场全民参与的“还我蓝天迎亚
运”的环保运动。
要治理大气,核心就是减少空气污染物的排放总量,因为我们只有一个地球!大气的容量是有限的。而我们经常以“万元GDP的空气污染物排放量不断降低”而认为我们的环境质量得到了改善,其实由于我们GDP的快速增加,即便空气污染物的排放总量在不断增加,只要其增加速度低于GDP的增速,就可以做到“万元GDP的空气污染物排放量不断降低”,但这对于改善大气质量是毫无意义的。
这种相对指标,不是考核环境质量的指标。我们的各级干部必须清楚,不减少空气污染物的总排放量,就不能改善大气的现有状况,就不可能“还我蓝天”!
事实上,我们每天都在不断增加空气污染物的排放:我们的城市人口每天都在增加,每天的生活污水水、燃烧所产生的废气都在增加;我们每天增加的机动车辆也在不断增加着空气污染物的排放;……如果我们不去坚持减少空气污染物的排放,那么我们的空气质量只会越来越差!
因此,要还我蓝天,必须坚持“减排”的方针。
坚持“减排”的方针,就必须实行在减排的容量内才允许新增排放的产能进入的新增排放许可证制度。也就是说,任何新增的排放都必须在取得减少原有排放量的指标后,才可以新增。
例如,你要增加城市的机动车,就必须在减少了原有机动车的排放后,才可以增加。例如,在减少一辆黄标车的前提下,才可以增加两辆新标车。如果没有减少黄标车,就不许新的达标车上牌。谁说“广州市不限制机动车上牌”?我们灰霾的天气就让你必须限制!
同样的,任何新上的建设项目,都必须不仅对项目本身进行环境影响评估,还必须要通过其他落后产能的关闭为其新增的排放取得新增排放许可证。只有坚持“减排”,我们的环境才能逐步得到改善,蓝天才会回到广州的天空。(作者系广东省政府参事)
(编辑:侯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