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浩
笔者昨日由河源往惠州于中午12点左右途经惠河高速小金口收费站时看到了这样一个现象:不知是哪位高官的车队,其踪影还没见到,可收费站却已早早有警车在那里封锁了三条车道以准备给领导的车队提供并保证无障碍通行。
在收费站我又看到了另外一种景象:已经到了小金口收费站的所有车辆,不得不被迫
地、耐心地在剩下的仅有的几个车道分别排起了长龙来。我数了一下我所乘坐的汽车所在的车道足有十五六辆之多在排队等候交通行费。原本可以在几分钟之内通过的小金口收费站,这一下却愣是足足地等了一段时间。
此刻,我忽然想起,2003年广东省颁布的《广东省公路条例》第四十五条“公路收费站应当加强现场管理,保障收费通道的畅通;因未开足通道而造成其他通道平均五台以上车辆堵塞的,应当免费放行并开足通道”和《广东省公路收费站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二款“各收费站应加强现场管理,开足收费通道,保障收费通道的畅通。因未开足通道而造成其他通道平均5台以上车辆堵塞的,应当免费放行并开足通道”的规定。我不知道此规定是否包括上述情形?
我又在想:出门在外的人们之所以会选择走价格昂贵的高速公路而不选择走便宜的国道或省道,就是想用金钱来“买”时间、快捷、安全和方便。当他们进入了高速公路之后,实际上就与高速公路公司形成了这样一种合同或约定:你提供高速、快捷和安全的道路服务,我也按章付你通行费。
可是,由于上述情形的出现,你也收了我的通行费,而我却被人为地、无端地在服务约定和服务质量上大大地打了折扣。我不知道该找谁说理去?
显然高速公路公司是不会与你说理的!他也许回说:要说的话,你就找警察吧!领导的车队要通行,我们有什么办法?
也许我们所有的人都已经习惯了高速公路公司的这样的行为,并把这样的行为归类到“不可抗力”因素之中吧?
相信高速公路公司也会感到很挺冤的。不是吗?车道被封了,过路钱也没有收上来,还要背上影响其他过路人的通行效率的恶名!
我还在绞尽脑汁地想:领导出门儿,为什么就一定要封路和霸道?为什么我们的领导就不能与民同行呢?就算是保证“首长”的安全需要,也用不着连车队的影儿还没见着就先急着清场“封路和霸道”吧?
我相信就算是我们的总理来了,如果他知道我们的老百姓因政府的如此作为而满肚子意见的话,他也会因此而感到不安,继而会批评我们政府的有关部门的。因为你“封”“霸”的是由社会投资而建设的高速公路。(作者系广东省政协常委)
(编辑:侯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