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道是“害人的事情不做,有毒的东西不吃”,那么为什么会有人问“海鲜能不能吃”、“萝卜能不能吃”这类问题呢?这其实说的是一个“忌口”(也称禁口)的问题。我们先来给出一个定义:在某些特殊的状态下对某些特定的食物暂时或长期少吃甚至不吃称为忌口。这里的特殊状态是指身体处于机能失调或疾病状态剂正在治
疗疾病的状态,例如咽喉肿痛忌食辛辣,肝脾虚寒忌食生冷,糖尿病要限制“糖”(碳水化合物)的摄入,肝病不能饮酒等等,由此可见,所忌的对象,只是在特殊状态下会产生某些不良后果的食物,忌之得当,则有利于身体机能恢复,忌之失当,短期倒无大碍,长期则有可能引起营养失调,也就是说你少吃或不吃可吃当吃之物,那就是只好吃“亏”了。例如有些肝病患者害怕吃鸡蛋,不敢吃面包(称之为“发物”)等就令人啼笑皆非。
仔细追究忌口的“起源”,就不得不说说中药治疗疾病的药理,包括药性、药效两大方面,药效是指药的作用,药性则是指药物本身的性质及产生相应药效的物质基础和原理。祖国医学用四气五味来概括药性。四气指“寒、热、温、凉”,其中寒性药用来治热性病(所谓热则寒之),而热性药用来治寒性病(所谓寒则热之)。而凉和温性药则分属两者范围只是程度较轻者,如果把四气放在一个数轴上,那么原点则是中性,“凉”“温”分列两旁,“寒”“热”则分别在离原点更远的地方,所谓“热为温之渐”、“寒为凉之极”。五味是指“酸、苦、甘、辛、咸”,其中“酸、甘”多有补益作用,“苦”多有清热燥湿作用,“辛”有发散、行气、行血的作用,“咸”有软坚散结的作用。
中药多用复方治病,复方就讲究一个配伍原则:在熟悉每味中药药性的前提下,通过失当配伍,以增加正作用为目的,而尽量避免副作用产生,同时也要尽量减少由于配伍反而降低药效的现象,也就是说有的药合用可提高疗效,有的药合用反而降低疗效,更有的合用后会产生副作用,这形成了药理学中一个很重要的组成部分———配伍禁忌,以防范不同药性药物间发生冲突。
在长期的医疗实践过程中,医生们逐渐发现一些食物也有类似的四气五味,为了避免食物对药物产生不良影响,于是就产生了“忌口”这种现象。
配伍禁忌由医师掌握,有严格的理论和实践规范,“忌口”则由医师告诉患者,由他们自己实行,千百年来由于口耳相传的误会和患者丰富的想象力所带来的衍变,使得“忌口”被不分病种、不顾实际病情地扩大化了。例如前面提到的肝病患者不能吃面包、不能吃空心菜等等。
由于“忌口”所忌的内容绝非毒物,所以“忌口”是相对的、暂时的、有前提的。适当“忌口”有利于身体机能恢复和协同治疗措施开展,而与之相比,在许多慢性病过程中“开口”要比“忌口”重要得多。(长安医院肝病科主任:王东峰)
(编辑:子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