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12个月申报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平均额为准
新快报讯 (记者 文安 实习生 吴思卉)记者昨日从广州市劳动保障局、广州市社保基金管理中心获悉,从4月5日起至5月31日止,广州市、区属参保企业的申报工作正式进行。为防止规避参保、少缴费参保的现象发生,本次申报除严格规定参保单
位,必须按本单位参保人员2007年1-12月申报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税项的月平均额为其申报缴费工资外,其具体申报名册也需经职工本人签名确认。缴费工资申报结束后,单位须向职工公示申报的结果。
据广州市社保基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透露,各参保单位须向社保机构申报新一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其中市属参保单位、省属在市参加失业和医疗保险的参保单位,须到市社保基金管理中心办理申报手续,区属(不包括番禺、花都两区)参保单位,须到相应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报手续。
广州市社保基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提醒,由于缴费工资数额将直接影响到参保人的社保待遇享受,对于需签名确认方可上报的申报表格,参保职工一定要多留个心眼。据悉,目前我国现行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大部分由企业和参保者个人共同缴纳参保费用。而缴费数额的多寡,又直接影响到参保人的相关待遇。在以往的历次申报或年终执法检查中,广州市劳动保障部门就曾发现过有企业不为员工足额缴费参保的问题。
■申报方式
●参保人数在5人以上的单位:可采取网上申报(包括网上报盘申报)或自助服务区申报的方式。
●5人及以下的单位:可采取网上申报、送软盘申报、自助服务区申报或社保前台手工录入申报的方式。
●对于参保人数在5人或以下的单位:基金中心将以邮寄的方式寄发《广州市职工月缴费工资申报表》。企业如没有收到,又不具备网上申报条件的,可到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相应的科室领取纸质申报表或申报软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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