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银行的积怨
被卷入许霆案的“外人”
在广州中院感受到前所未有的压力时,银行方面也未曾好受。市民对银行的积怨,开始在许霆案上全面爆发。
大家质疑着,现实中,有人从ATM机中取出过“假钱”,ATM机也少吐过钱,还吞过卡,这样的情况,银行方面是不是也应该认定“国家金融机
构ATM机”在“诈骗”储户钱财?同样是技术原因引发的问题,在受损失方为储户时,银行丝毫不承担任何责任,而一旦损失方为银行,储户就可能因此被控告为“盗窃犯”,这合理吗,公平吗?
网友“身心疯”在天涯社区写道:如果许霆被判有罪,我将销户手头所有国内银行卡。
央视经济半小时栏目详解许霆案称:“史上最牛ATM机谁能惹得起?”凤凰卫视《文涛拍案》也称:“许霆为171个馅饼买单。”……矛头均直指银行。
2008年2月27日,中国工商银行行长杨凯生跳出来当了“炮灰”。他谈到“许霆案”时说,银行系统出错绝对不能成为某个人盗窃犯罪的理由,银行其实是弱者,并非公众想象中的垄断机构。杨凯生的“弱者说”迅速引起公愤,也将自己推向了风口浪尖。
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秘书长刘亚兵率先“炮轰”“弱者”说:“从近几年发生的银行与储户、与社会的纠纷来看,银行的强者地位有目共睹,当银行从国家机构变为企业之后,亟待转变和提高服务意识,杨凯生此语,是银行服务意识问题的一次集中爆发,很多银行需要反思,将自己的位置摆正。如果硬要说自己是弱者,怎么可能树立很好的服务意识?”
杨凯生的噩梦还没到头儿。在2008年3月的全国“两会”上,杨凯生还在因许霆案受到记者们的“青睐”,作为全国政协委员的杨凯生显然为此“很受伤”,只肯说媒体报道曲解了他的原意,但他的原意到底是什么却再也不肯开口了。
民意被导向理性争论
“一场谁也说服不了谁的争论”
案件在重审的同时,关于许霆案的争论也越演越烈。
这场争论从一开始就进行得水深火热,不光盛行于民间、各大网络,甚至于学术界对此也是争论不休。只是,与以往的争论截然不同的是,这次争论的观点更多元化、分歧更大。“有罪、刑事犯罪、无罪、民事责任”———从普通市民、网友到法学专家,甚至是法院的法官,对该案的看法都不一致。
早在许霆案重审前,著名法学家贺卫方、张谷、许章润等就云集广州,针对许霆案进行讨论。讨论进行得十分激烈,但双方各执一词,谁也说服不了谁。其后,这样的讨论还更大范围地出现在网络上、学者律师之间、各高校及行业协会的专题研讨中,甚至是法院、检察院的一次次内部研讨中,也不能形成绝对统一的意见。
著名刑法学家马克昌说,对于许霆案法学界的意见是多样化的,他们内部也曾多次对许霆案展开各大讨论,“但是至今谁也说服不了谁”。
全国人大代表、广州市律师协会秘书长陈舒说,“讨论是积极的,也是必要的,但我们需要的是理性的引导和反思。”
反思
民意拯救许霆
许霆案推动法制进步
昨日下午,许霆案重审宣判,许霆获“法外施恩”的轻判———五年。
法院旁听席上,有人说,是强大的民意征服了法院判决;有人说,是媒体监督促进了法制进步;有人说,是网络传播影响了司法独立;还有人说,法院成就了许霆牺牲了司法权威……但大家能达成统一的是,民意在2007年底2008年初以网络的方式、媒体的方式、专家学者争论的方式最大限度地发声。
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徐松林则说:“在该案中,媒体报道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这说明,新闻的自由度在加大,这是社会进步的表现。法院的审判除了涉及国家机密、当事人隐私的都应该公开,既然是公开,普通大众就有自由表达、自由评价的权力。法官毕竟不是生活在真空里,作为法官应当思考、尊重、听取民众的意见,但法院的判决却不必要受到民意的左右。这个案子最明显的就是,法制在进步,大家的法律意识在逐步提高。”
2008年3月14日,银监会有关负责人在全国人大会议新闻中心接受采访时谈到“许霆案”,银监会副主席王兆星表示,银行方面要进一步加强科技风险管理,提升信息科技水平,确保银行业务安全高效进行。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吴树坚则说:“通过探讨研究许霆案,我国的法律得到不断完善,立法不断得到补充,从这个意义上讲,这是一件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