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城管综合执法条例(草案)征询民意
新快报记者 吴璇 通讯员 穗仁宣
全国首部在门户网站公开征求公众意见的法规《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草案)》日前结束民意调查,相关调查结果昨起在网易网公布。据了解,本次调查问卷共13题,内容涉及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各方面。
调查结果显示,多数投票者认为应当“弱化和进一步约束城管部门的权力”,同时,应“由政府规定一定时间段在指定区域免费供‘小商贩’摆摊”。
多数网民认为应弱化约束城管权力
为贯彻民主立法的原则,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于2月15日至29日在网易网开展了此次立法民意调查。仅网易网(不包括其它网站)相关专题及报道点击数就达十八万三千余次,网友发表评论两千条,参与网上投票的网友数千人。
在立法指导思想上,该法规究竟应该弱化城管部门的权力还是应该赋予城管部门更多的权力?多数投票者认为,应当“弱化和进一步约束城管部门的权力”,认为“赋予城管部门必要的权力,同时加强对城管执法人员的监督管理,以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的占绝对多数,而认为应该“赋予城管部门更多的权力”的网民仅占3.3%。
六成人认为城管无权扣“走鬼”商品
在城管部门是否有权扣押占道且无证经营者(“小商贩”)的商品的问题上,投票者认为“无权”的居多,占65.1%,认为“有权,但应符合一定的条件”的次之,认为“有权”的再次之,仅占5.8%。在城管部门扣押占道且无证经营者(“小商贩”)商品的条件的问题上,投票者认为“任何情况下都无权扣押”的居多,占45.3%,但有23.7%的投票者认为“对占用公共场所,影响交通、市容环境卫生和公共安全的,可以扣押”。对于查扣的物品在规定期限内无人认领的,多数投票者认为城管部门应该“送给福利院等机构”、“设法返还当事人”、“作为无主物拍卖,拍卖款上缴国库”。对查扣的易腐烂变质、鲜活产品和其他不易保存的食品,赞成城管部门可以“销毁”、“变卖后价款上缴国库”、“变卖后向公证机关提存价款”的投票者数量基本相等。
在可否规定城管部门有权通知供水供电企业对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施工的建筑工程停水停电的问题上,多数投票者表示赞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