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可向公安机关申请收藏
新快报讯 (记者
郭晓燕)昨天,本报关于广州图书馆“老红旗”的报道再被各大网站转载,引发网友热议,有网友称该车并非第一代“老红旗”,其实并没有价值,但网友普遍表示无论该车价值如何都应予以收藏。有律师指出,要收藏该车可向辖区的公安
机关申请。
昨天,《新快报》对“老红旗”的报道被各大网站转载后,就有网友称:“曾在1999年看过该车,此车外形十分有霸气,绝对属于文物。”腾讯网友“幸福の猪”则表示,这是一辆普通的红旗CA770,1965年以后生产的,价值并不高。毛主席坐过的检阅车是1959年生产的一批“老红旗”CA72型。
记者昨日再次来到广州图书馆停车场内,看到该车仍停放在其中,由于车牌已不见,车身也已经残破不堪,难以考证这辆车是否CA72型“老红旗”。此前曾有专家称,红旗CA72型现存世已不超过4辆,曾编入《世界汽车年鉴》,是珍贵的收藏品,同时它还是我国汽车工业的标志和里程碑,如果该车车型真是CA72,那么它的收藏价值远远大于其实际价值。
虽然有部分网友对该车的来历表示质疑,但大多数网友则表示,无论该车是否第一代“老红旗”都应该予以保护。
对于前天热心人士曾先生提出想通过法律途径收藏“老红旗”的问题,记者向广东南日律师事务所律师马锦林作了咨询,他告诉记者:“没有把真正原因搞清楚就很难随意收藏,如果它是被法院查封的,法院自然会对其进行拍卖。”马锦林表示,若真想收藏该车仍有一个办法,可以向辖区的公安机关申请发布公告,如果申请满一年仍没人认领,就可以视作无主财产拍卖。
(编辑:日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