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审议通过一个节能暂行办法
新快报讯 (记者 刘正旭 通讯员 符信)昨日,黄华华省长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广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下简称《办法》)。《办法》规定,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3000吨标准煤
及以上的项目,需专项评估。
《办法》规定,需要审批或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其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必须单列节能分析内容,对未进行或未通过节能评估审查的项目一律不得审批、核准。生产过程中,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3000吨标准煤及以上的项目,或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项目,应进行节能专项评估。
会议还讨论并原则通过《广东省民营科技企业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将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编辑:敏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