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别被判有期徒刑十二年
新快报讯 (记者 曹晶晶 实习生 王傅蓉 通讯员 荔法宣)药材行业交易的习惯是先拿货后付钱,一名在药材行业做了十年的女商人受情人怂恿,利用这一习惯在4个月内骗走了广州、佛山25名药材商价值111万元药材,并在销赃后“人间蒸发”。近日,这对亡命鸳鸯
被荔湾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
经审理查明,今年41岁的林某(女)是甘肃省酒泉县人,而她的男友袁某比她小3岁,湖北襄樊人。据林某交代,她做药材生意已经十年,与一些公司、药厂熟悉,从药材仓库一些货主拿货批发给一些药材公司或制药厂,一般都是向货主拿货后一周至一个月内还清货款。市场的档主都很相信她,不用签合同或给定金,有时连发货单都不用签名。
2005年5月,她因为做生意认识了袁某,其多次向她提议,叫她拿一大批中药材不要给钱,然后溜走。2005年11月到2006年2月间,林某与袁某密谋,在广州和佛山市以先提货后付款的方法骗得25名被害人的中药材共3万多公斤,未付货款共计111万元。
2006年12月6日,公安人员在深圳将林某抓获归案。2007年1月8日,公安人员在湖北省襄樊市将袁某抓获归案。荔湾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林某、袁某无视国家法律,结伙诈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最后分别判处两人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20万元。
(编辑:敏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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