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于车位租售问题,目前还没有相关的细则。
一个月内业主不买的车位将对外发售
■新快报记者 谢蔓 文/图
近日,天河理想蓝堡国际花园业主汪小姐(化名)下班时在小区收到了一张传单,上面声称楼盘发展商将出售小区的车位,首先针对业主出售,一个月后则将剩余车位公开发售。“不买车位,以后会不会车要停在马路边上?卖剩下的车位,发展商要卖给别的小区业主,这样做合法吗?”不少和汪小姐一样收到传单的业主都有相同的疑虑,并有不少业主为现在买车位好、还是继续租车位好发愁。
事实上,按《物权法》规定小区车位如无约定的属业主共有,《物权法》中指出车位应当首先满足业主需求,但对小区车位是否只能售不能租、不能对外销售没有相关的说明;本地法规《广州市房地产开发项目车位、车库租售管理规定》(草案)则明确规定,车位只能卖给对应小区的业主,每户限购一个,但该法规目前仍未正式公布。在国家法规未明确说明,地方法规未实施,对车位出售的具体情况出现“法律真空”的情况下,发展商要卖车位,业主们应该怎么办呢?
疑问一 业主优先购买就算照顾业主?
近日,记者以楼盘附近小区业主身份到楼盘设在C栋首层的咨询处了解情况,一位曹姓楼盘开发公司职员告诉记者,出售的车位大约为200个,位于负二层,目前公司规定车位只能对业主出售,业主优先认购;如果不是小区业主的话,等到4月份以后就可以过来买。他还表示车位已经取得产权证,2006年就已经取得,目前价格约18万元/个。同时记者还看到一张车位销控表,上面已经贴了不少表示业主有意向购买的绿色圆点。
汪小姐告诉记者,发售车位的时间是2月28日至3月28日,自己也做了意向登记,但目前还没决定到底要不要买车位,只是暂时先在发展商处“认了个头”表示有意购买;销控表上贴了圆点的业主,大多数人的心态和她一样。据了解,登记后交款的最后期限是3月28日,而且发展商说明只能一次性付款。而准备出售的负二层车位月租为400元/月,加上120元管理费,业主每个月租车位需花费520元,目前这里的车位也有附近小区的业主租用。汪小姐说:“有车的业主担心的是,现在不买车位,不知到时会不会把车位都卖给其他小区的业主,听说附近楼盘锦逸的车位就很紧张。另外大家还有疑问,负二层的车位应该是属于人防工程,购买了这样的车位有保障吗?”
疑问二 限时卖车位为制造紧张气氛?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不少业主像汪小姐一样对于买不买车位正在犹豫之中。“毕竟18万元不是个小数目。”不少业主这样表示。不过也有业主像林先生一样,表示:“大不了把车停马路上。”林先生说,自己在政府相关部门工作的朋友已经告诉自己,房管局现在办理车位过户的只能是本楼盘的业主。发展商强调一个月的期限将车位卖给业主,其实只是为了制造紧张的气氛,贴销控表也是这个意思。只要小区大多数业主都不购买,也不见得有别的小区业主会过来购买,因此他认为其实不必太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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