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 新快报记者 苏少鑫
●话题事由:“我们可以和张茵辩论,去她的企业调研,测算她的用工成本提高了多少,甚至可以在电视台公开PK,在报纸开专栏讨论!”前天下午,广东省总工会召开新闻发布会,以劳动者代言人的身份驳斥部分资方代表对《劳动合同法》的责难,直言资方只是从自身利益出发看待法律。
●王则楚(广东省政府参事)
●李公明(第九届广东省政协委员
●邹啸鸣(铅笔经济学社理事)
工会叫板资方是个好的开始
苏少鑫:有论者称,没有有效工会的劳动法近乎废纸。有关工会的独立性、履行职责的能力一直以来深为舆论所诟病。从这个角度来看,各位如何看待这个象征着“工人利益代言人”的广东工会副主席叫板资方代表张茵的意义?
王则楚:《劳动合同法》作为一部规范劳资关系的法律,要不折不扣地得到贯彻,劳资双方都必须有自己利益的代表,并可以在立法、实施、调解等各个环节进行博弈。
目前,我国的工会在维护工人合法权益上的“有效性”一直为社会舆论所诟病,尤其是国有企业中的工会,其主席是企业的班子成员,在规范劳资关系时,几乎都是站在企业领导一边。只是在非国有的情况下,它才会成为象征性的“工人利益代言人”。
但不管怎么说,这总是一个好的开始。希望这种在立法层面的公开PK,能落实到每一件劳资纠纷的调解中去。
李公明:这个局面颇有意义。首先,一部新的《劳动合同法》使政府、资方、劳方的利益与权力格局更清晰地浮现出来,出现激烈的争议是很正常的。不管谁是谁非,关键是各方的利益代言人要敢于说话并有充分的言论平台可以展开争鸣。现在,工会叫板资方,这有利于形成一种舆论争议的局面。
其次,长期以来中国语境中的工会方,其形象之模糊暧昧、其立场之错置颠倒早已令人无奈。现在工会方以“劳动者代言人”的身份叫板资方,其姿态也是一种进步。但是,目前还难以进而探讨工会的角色转换、权力机制等问题。
邹啸鸣:任何人,无论他的身份和职业以及党派背景如何,只要愿意为工人利益说话,都是值得赞赏的。因此我们支持任何人为改善工人阶层从整个社会获得公共福利的能力而建言献策。
但是在目前的这种工会制度架构下,工会主席是否真的能代表工人阶层的利益,取决于他们获得该身份的政治程序。工会主席首先要对政府负责,虽然他们名义上代表了工人阶层的利益,但同时是在按照政府的部署在开展工作。
由于其他市场经济国家工会工作人员的任免和薪资皆操之于工人,所以他们只能全心全意地为工人服务。如果中国工会也能如此的话,可能他们将更有动力为工人的利益说话。
当然,无论如何,能够就《劳动合同法》的法律效应进行理论上的PK,总比不允许进行PK要好得多。毕竟我们的目标是改善制度从而减少利益冲突,增进社会和谐。而不允许PK就不容易改错,就会阻滞制度改善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