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 新快报记者苏少鑫
●话题事由:10位全国政协委员近日提交提案认为,为了控制房价过快增长,应减少政府的收费环节。
●王则楚(广东省政府参事)
●李公明(第九届广东省政协委员)
●邹啸鸣(铅笔经济学社理事)
应让人大审查税费合法性
苏
少鑫:报道中提到,“针对房地产开发环节税费多、负担重的情况,委员们提出了三条建议:取消重复收税现象,取消各种巧立名目的税种,取消各种不合理收费。”显而易见,这可能不是一个平抑房价的问题那么简单了,而是政府行为合法性的问题了。对这个问题,各位是怎么看的?
王则楚:谁都知道自己买房子要交不少的税费,而且在房价里有一大块是楼面地价,这些税费都是交给政府的。如果针对房地产开发环节税费多、负担重的情况,取消过重的税费负担,自然可以使房价得到平抑,这是不容置疑的。
“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这是社会主义国家政府的责任所在。住房是每个家庭须臾不可缺少的必要消费。对买不起房子的群众,我们还要提供廉租房。
因此,我们应该鼓励群众自己买房自住,不仅不要加重税费负担,还应该给予优惠。现在把群众买房自住看成是“投资建设”,收取各种巧立名目的税费,显然有许多不妥,应该清理,并对其合法性提请人大审查。
李公明:源自政府的各种税收和收费问题一直是社会公共管理的核心问题,所涉及的不仅是民生,更是民主原则的基本问题。
政府税收的合法性由多方面构成:一是税种和税额是否合理;二是政府收入的使用合理性,是否符合纳税人的根本利益;三是纳税人对政府进行监督、批评乃至罢免的民主权利是否得到兑现。
长期以来,我们的人民只知“纳税光荣”,却不知政府收税的合法性何在,也不知纳税人有什么权利。当然,在目前这个讨论中,我们只能讨论第一个方面的问题。
在现实生活中,许多民生问题(尤其是物价)其实都与政府的税收有着密切的联系,只不过在平常生活中许多物价背后的收税、收费合理性问题不太被注意到,只有当房价问题受到全社会的高度关注才把政府收费的合理性联系进来。
因此,我认为房价是否合理与政府的收费、收税是否合理既有联系,也有区别。首先要解决的是政府收费的合理性问题,不管房价如何,不合理的收费都是必须革除的;其次是通过调整税收能为平抑房价起到一定的作用。
邹啸鸣:这里有三个问题:一个是政府为什么要收这些“税费”?到底是因为政府眼红了开发商的利润,还是眼红了居民住了更宽敞舒适的房子?或者是二者都包括?
第二个是:政府收的这些“税费”都被用于干什么了?是被用于建中小学了还是用于支付穷人的医药费用了?相对应的就是:对方是否收到了这些费用?老百姓用于教育和医疗方面的支出是否减轻了?
第三个就是政府所确立的这些林林总总的“税费”政策是如何出台的?被征收的对象是否发出了有效的支持或反对的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