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十大典型消费争议案件昨日公布
新快报记者 陈志龙 实习生 占文平 通讯员 范秋霞 秦刚毅 何建安
昨天,广州市消委会同时公布了2007年十大典型消费争议案件。
资料这些案例涵盖健身、美容、家电、房产中介、汽车、家政等行业。
案例1
用了“频谱屋”反而要住院
2007年5月,消费者伍某投诉称,由于身患高血压、冠心病等多种疾病,2007年4月份,被邀参加一个“频谱屋集会”。集会中,他在推销人员如簧之舌推介下,听信可治自己的各种慢性病,买下一台频谱屋,价值59800多元。但他第一次使用频谱屋就感到胸闷不适,后几次试用也都有胸闷、气短、气喘现象。到医院检查,医生建议停用频谱屋治疗,并且需住院救治。伍某认为受骗上当,要求退货退款未遂。
进程:经消委会调解,最终促使被投诉方退回伍某全额货款。
案例2
花10万元做美容两次都失败
2007年5月,钟小姐投诉称,一年前她在广州市某医学整形美容医院花10万元做丰额、垫下巴等五项手术,由于手术失败,使钟小姐毁容。其后该院同意帮其重做,但二次手术同样以失败告终。该院承认手术失败,但只同意继续通过手术修复,不同意张小姐提出赔偿经济损失的要求。消委会调查后,发现钟小姐既没有签订任何协议,也没有留下整容前的有关证据。
进程:消委会指引钟小姐先做医疗鉴定,有充足证据后再调解。
案例2
健身房关门健身卡全打水漂
2007年7月,李先生、余小姐等300多名消费者陆续投诉,位于流花公园内的健力宝健美乐苑流花分苑7月8日突然关闭,令购买了该乐苑终身卡、年卡和次卡的大批消费者无法进场消费,该乐苑事后也不退还卡费、水票费和保管箱押金,也不给予合理安排。更为恶劣的是该乐苑在关门之前数日,仍在推销其健身卡,存在欺诈行为。
进程:消委会受理后作出调解意见:乐苑经营者应按照投诉人的实际经济损失给予赔偿,但被投诉方拒不接受调解意见。市消委会引导投诉人收集证据,支持他们走仲裁或诉讼的司法途径。
案例4
一个人买下20万元美容产品
2007年8月,家在江西的史小姐向广州市消委会投诉,在电视上看到广州某电视购物公司的美容产品广告后,在该公司多个“美容指导老师”诱骗下,她于2005年7月花了近20万元分几次购买了祛斑、丰胸、防过敏等产品,使用无效,但要求退款未果。
进程:在消委会介入后,最终被投诉方退回未使用的价值10万元的美容产品。
案例5
十六岁少女疑被减肥药害死
日前,李先生受江西省袁女士的委托向广州市消委会投诉,去年12月底,袁女士的16岁女儿小袁,在江西当地的药房购买了广州某生物科技公司与广东某医药公司联合出品的减肥药“减肥×弹”,服用几个月后突发重症肝炎,被送往医院急救,仅仅四天,小袁就离开了人世。经多家医院的专家诊断,其死亡原因是多脏器损伤衰竭而死,排除了任何病毒性感染、自身病理致使多脏器的损害等因素。袁女士认为女儿是吃了上述减肥药后发病身亡的,已向当地卫生监督所报检药品。经该所查检,生产这种减肥药的广东某医药公司的卫生许可证是假冒的,也没有在工商局注册登记。
进程:广州市消委会目前已受理该投诉,并将作进一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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