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共225条 司法解释却有367条
新快报讯 (记者 廖颖谊 陈红艳 张英姿 陈琦钿 肖萍 余亚莲)“比如《刑事诉讼法》,它本身才225条,而我们高法的解释就有367条,远远超过了该法的法规内容本身。”在昨日下午的广东团集体审议中,全国人大代表孔令人就司法解释体制中存
在的问题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呼吁加强对司法解释的监管。
孔令人在发言中指出了司法体制的主体出现的多元化多极化的趋势。“比如动不动就是最高两院共同发布司法解释,甚至还出现了公安、司法、财政、卫生、铁道等部门联署的情况,其他的部门也可以参加参与司法解释吗?特别是有些司法解释还特别授权各省市对数额、情节、后果的法律适用,这样是否合适?”
“司法解释还带有一些浓厚的立法色彩,比如刑事诉讼法,它本身才225条,而我们的高法的解释就有367条,高检有468条。”孔令人还提到,目前的司法解释往往重制定轻清理,“只见到公布,没有看到废止的。”为此,他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应强化立法解释,加强对司法解释的监管,如建立完备的审查制度和备案制度,他还建议最高两院应该对50多年来的“家底”进行一次盘点,“目前有效的有多少,废除的有多少,最好都重新进行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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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日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