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热议,认为对法律知识普及有重大作用
记者点评:尽管对陪审团制度的实施褒贬不一,但有一点网友说得好:“陪审员身份独立,没有宦海沉浮、人情世故和社会舆论的压力。”让民众有更多空间与法律打交道,不妨试试。
新快报讯(记者邓毅富通讯员
周伟涵)近日,全国政协委员李汉宇在其博文《公平正义、司法民主与陪审团制度》中称,现行制度安排陪审员与法官共同审理案件,但“实践中很多情况下陪审员难以做出独立判断”,他认为可试行陪审团制,具体设想是:1.可能判处死刑的重大刑事案件,由陪审团决定指控罪名是否成立并就应否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提出量刑建议;2.公职人员职务犯罪案件,由陪审团定罪;3.涉及土地征收征用、房屋拆迁、环境保护的行政案件,由陪审团裁定“公共利益”是否成立。
文章引起热议。有网友称建立陪审团制度体现了“当局者迷,旁观者清”。网友“农利”表示:“陪审员来自民间,更能够代表现行的价值观,因而对案件是非曲直的判断和裁决较容易为一般人所接受。”
由外行人“越俎代庖”,其合理性何在?网友“ylysly”认为:“整个社会的公平正义标准,不是由少数社会精英决定的”。网友“轻浮瞬间”表示:“只有普通民众才是公平正义的最终审判者和最后裁定者”。
有网友认为陪审团制度需“深入化”。网友“北海有话”建议:“挑选陪审员,先由法庭用抽签的办法,由本区域内所有居民作为候选人”。网友“知音中人”也觉得“陪审员们参与审判,对法律知识普及有重大作用”。

(李汉宇:全国政协委员,现任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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