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艳照门”事件的始作俑者陈冠希日前公开道歉,事情似已告一段落。然而,就其派生出的社会道德观的是非来说,此事了犹未了。
至今,人们对此众说纷纭,我想,除了“艺术没有对与错,只有美与丑”之外,凡事大体都有个是非曲直,总不能公婆各说各有理吧。
有人说,陈与多个女星在床上“很黄很暴力”是他的自由,况且你情我愿无须谴责,他们的行为纯属人性。显然,这是性学家之言。问题是,艳照已广泛流传于社会,陈冠希的滥交及纵欲且拍下照片,即使在自称为自由世界的西方国家也会遭到谴责。因为,个人自由是以不损伤他人为前提的,而现在,女主角以及其家庭、亲属都受到极大的伤害,社会风气被污染,不管你拍摄的照片是有意或无意被公之于众,但怎么说陈都难辞其咎。
说到人性,现时社会一隅似有个潜规则,那就是把什么丑事都振振有词地装进人性的框框里。依我看,陈的所作所为说不上是人性而是兽性,设想,如果社会很多人都像陈冠希那样享有如此肆无忌惮的“自由”,这个社会岂不成了动物世界?
有人说,陈冠希等人是因为公众人物才需向公众交待及道歉,现时社会上比陈“更黄更暴力”的人有的是,他们一样的逍遥自在。错了,要知道存在的并不都是合理和合法的。普通人要自律,明星更要自律,谁叫你是公众人物呢。
有人说,舆论的推波助澜在社会造成了更大的负面影响。非也,舆论只是起了鞭挞的作用,最起码可以让那些头脑发高烧的粉丝们喝上一服清凉剂,把放个屁都香的偶像来个彻底的还原。
凡事都有个底线,人之所以享有尊严是因为恪守了道德底线,反之,必然会坠入深渊万劫不复。“物极必反”这一规律,用在陈冠希身上再恰当不过了。
(编辑:敏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