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称:“本意是想把钱取出来,保护好还给银行”
■新快报记者 余亚莲 黄琼 李斯璐 通讯员 穗法宣

图:昨日许霆在法庭上不断爆出惊人之
语。新快报记者 陈昆仑 通讯员 罗伟雄/摄
昨日上午,在全国媒体的关注下,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重审许霆案。检察机关坚持指控,许霆的行为构成盗窃金融机构罪。昨日庭上,针对控方的指控和提问,许霆不断爆出惊人之语,旁听席上数度哗然。窃笑声、赞许声、窃窃私语声,都因许霆的“经典”话语而被引发。许霆在法庭上将自己的“疯狂取钱”的行为解释为:“本意是想把钱全取出来,保护好还给银行”。此语一出,公诉人立即予以驳斥,并称,“钱放在柜员机里远比放在许霆那里更安全。”
许霆的父亲许彩亮、国内数十家媒体记者以及众多法律界人士及市民近百人旁听了昨日的庭审。由于法庭容量有限,很多慕名而来的媒体记者和一些市民只能在法院大门口苦苦观望、等待。
上午9时多,庭审正式开始。
检察机关指控称,2006年4月21日22时许,许霆伙同同案人郭安山(已被判刑一年)来到天河区黄埔大道西平云路的广州市商业银行ATM提款机,利用银行系统升级出错之机,多次取款。至4月22日晚11时30分止,许霆共提取现金175000元,之后便携款潜逃。检察机关认为,许霆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
检察机关出具的新公诉材料显示,2006年4月24日,银行发现问题后,该行相关部门负责人找到了许霆的主管领导赵部长。赵部长告诉银行工作人员,许霆4月22日曾提出辞职,理由是想回家考公务员。
赵部长说,银行找上门之后,他曾两次打电话给许霆,告诉许霆有1000多元的工资没有结算,希望许霆把家庭地址告诉他,但许霆没有接听,只是发短信表示感谢,并说:“工资就不要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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