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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所为说成是保护银行财产
许霆至今没有悔罪
在昨日重审庭上,公诉人发表公诉意见称,许霆的行为构成盗窃金融机构。许霆在明知自己的银行卡内只有170余元的情况下,却利用银行柜员机的程序错误,主动多次向出错的柜员机发出取款1000元的指令
,取款后即匆忙辞职,携款潜逃,其积极追求占有他人财产结果的故意和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目的显而易见。
根据刑法相关司法解释规定,盗窃金融机构是指盗窃金融机构的经营资金、有价证券和客户的资金等,许霆盗窃的银行柜员机内的资金,显然是金融机构的经营资金,理应认定为盗窃金融机构。
公诉人还指出,许霆的犯罪行为具有酌情从轻处罚的情节。许霆盗窃的是银行柜员机内的资金,这虽然被法律明确评价为盗窃金融机构,但与盗窃银行金库、营业厅等传统意义上的金融机构的资金相比,柜员机无人值守、无人看管,且没有严密的保安措施,盗窃柜员机内的资金,情节相对较轻。同时从盗窃手段来看,许霆不是以外力破坏柜员机或者破坏电子程序来盗取柜员机内的资金,而只是利用柜员机既有的程序错误作案,手段不是十分恶劣。
但公诉人同时指出,其行为也具有酌情从重处罚的情节。首先,许霆在发现柜员机出错后,明知自己卡内余额不够,还多次连续恶意取款,主观恶性相对严重。其次,其作案后潜逃长达一年之久,虽然曾经有过退赃的意思表示,但没有实际的退赃行动。另外,根据他当庭将自己利用出错的柜员机盗窃银行财产的行为,说成是为了保护银行财产的辩解来看,许霆至今仍没有彻底的悔罪表现。
■许霆经典语言
“我坦坦荡荡有着诚实的品行”
许霆取款时到底有没有害怕?许霆被抓时,有没有自首情节?许霆从被抓到昨日开庭已经9个月了,这么长的时间为何一直不肯退赃?银行在这件事情上有没有责任……昨日庭上,针对这些问题,许霆不断爆出惊人之语,旁听席上数度哗然。
关于害怕 “我一直坦坦荡荡”
庭上,公诉人出示了同案人郭安山的证言,郭安山说,许霆在取钱的时候“满头大汗”。许霆对这种说法很不满,他称自己根本没有“吓出一身冷汗”,自己一直非常冷静,保持着一颗“平常心”。
许霆说:“我一直都是个讲良心的人,坦坦荡荡、从小到大都未曾失信于人,没有过投机的行为,有着诚实的品行,从这些就可以推断出,我取款的本意是出于好意保护存款。”
关于抓获 “早点抓我,早点解决”
许霆在法庭上表示,在陕西宝鸡火车站落网时,他曾经过了安检,但又折回来告诉火车站的工作人员,自己叫“许霆”(正是当时的通缉犯)。许霆说:“我想,他们反正要抓我的,早点儿抓到我,早点儿解决问题,早点儿出来好结婚,过我自己的日子”。
关于退赃 “我们可以宽容大度一点”
庭上,主审法官询问,从抓捕到开庭,9个月了,为什么许霆及其家人从未向公检法机关提出过“退赃”的要求。虽然许霆家人曾向媒体大肆宣称要求“还款”,但公检法机关至今未收到一分钱。
许霆则在庭上反驳,称自己从未说过“抓到我再说”。他说:“我的本意一直是希望能够退赃的,希望家人能兑现对我的承诺,不要过分计较得失,把钱还上对得起自己的良心。我们可以表现得宽容、大度一点。”
关于银行 “有义务提供没故障的取款机”
对于银行,许霆有着自己的不满。他说:“我出这个事有一个复杂的过程,人非圣贤,孰能无过,错了就是错了。但是在这个过程中,银行已经跟我建立了联系,银行有义务给我提供一台没有故障的取款机,那样,也就不会发生这种荒唐的事情了。”
他还说:“银行取钱一直都是当面点清,出门之后概不认账,ATM机既然是银行的专利,也应该遵循这个潜规则,柜员机和银行网络愿意给我钱,现在却要追究我的刑事责任,很难理解。现在是银行受到了损失,如果是老百姓受到了损失,客户还不是大多只能自认倒霉?”
关于同案 “距离产生美吗?”
许霆说:“郭安山在这个案子上是我的同案犯,他取钱的次数比我多,主观恶性比我大,为什么他判1年,我判无期?是距离产生美吗?该承担的责任我都愿意承担,那能不能把这种距离拉近一点儿?”
(编辑:侯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