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尤宇
近十年来,可曾有哪个被告只是一介平民的案件,刚一出炉,就引起全社会的关注和议论,众声喧哗的民意汇成了一场政法生活的狂欢?尽管意见不一,有人认为许霆无罪,有人认为他有罪;有人认为应该判重刑,有人认为应该轻判,但关怀的真挚与强烈却不容质疑。
作为政法符号,许霆和孙志刚确实代表了转型中
国的大多数无权者。换言之,他们形成了一个“阶级”。许霆案激起的大讨论当中,有学者提出“阶级司法”的观念,批评各级法院的判决多站在权力者与强势者一边,而罔顾司法生活最基本的中立姿态。
窃以为,这不能简单归结为拥有自由裁量权的法官趋炎附势,欺软怕硬;更深层次上,在于他们所依据的法律本身就存在深刻的阶级烙印,一些法官只是僵硬地用成文法标尺量体裁衣而已。
某些公众或许不愿意认同“阶级”这个充满历史忧伤的语词。他们认为,像许霆与银行之间,应是顾客与商家的消费关系,应是对等的。实际上如何呢?许霆案一出,就有人假设,许霆从ATM机上多取钱算盗窃,若ATM机出了另一种故障,输入100元,只吐出1元,这是否算是银行盗窃呢?可以说,银行提供给客户的合同,大多都包含霸王条款。对等只是相对的,当银行作为垄断行业,压制了市场经济之手,无形之中形成了界限分明的阶级关系。当然,这个“阶级”是社会学意义上的。
指出这一点,是想提醒人们,不必谈虎色变,被历史噩梦吓怕了,我们并非要煽动阶级仇恨,可阶级确实存在,阶级认同确实活跃,潜藏在每个人的潜意识里,这是一种正常的合群与趋同心理。
许霆案导致的民意汹涌,正基于相对强势的银行,许霆与身为草根的我们之距离更近,他若被判刑,那我们与监狱的距离随时都只有一米之遥。相对死板的法官和陈旧的法条,被扭曲的正义与我们更近,落到许霆头上过重的刑罚,随时都可能构成我们的厄运。我们关注许霆,就是关注祸福难测的未来。
我没有使用“对正义的渴求”、“对权利的捍卫”这类流行的说法来诠释随许霆案汹涌而出的民意。无可否认,权利和正义的旗帜一直在激荡某些民众的心神,但对另一些人而言,他们并不关心这点,他们只在乎许霆案的结果是否会影响到明天去银行取款的好心情。民意是杂乱的,这可能令人失望;可历史证明,民意若是统一,则令人恐惧。我们实不必拿维护正义和权利的口号来整合民意,同样,被推上祭坛的许霆年轻的肉身亦不足以承载这些。
说回来,许霆案使中国司法陷入了迷局,重审之前,各级法院就在相互踢皮球。民众的眼睛无比雪亮,哪会看不到这点呢?由此,民意越发汹涌澎湃。这里便促生了雪球效应。民间的呼声越高,法院的判决越是犹疑,反之亦然。
在此,我倒想向焦虑不安的法官们献策:解决民意凶猛的最佳路径,就是利用民意。为什么不去激活此前无奈流于形式的人民陪审员制度,让叫得最凶的民众上法庭做裁判?这样一来,既推卸了责任,又堵住了大众的嘴巴,没准还能诞生一个流芳千古的经典判决。而让民众自我审判,不正打破了“阶级司法”的僵局?
(编辑:Winz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