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有关机构安全评估及某省有关部门强力介入促使两次放行
新快报讯 “粤通仓库在2002年请有关的专家,根据国家的烟花生产工厂设计(安全规范)来设计生产,从生产的距离、储存量还有具体的操作,都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烟花爆竹的管理条例去操作,在这4年以来日常的管理一直严格按规章去做
,没有发生过任何的事情。”
这是此次发生爆炸的烟花仓库———粤通仓储运输公司的总经理卢广麟对仓库安全问题的自豪表述。说这话的时间是2006年12月,当时正值仓库被三水区安全生产委员会要求“停止储存烟花爆竹与易燃易爆物品”,整个仓库陷入停业状态,卢广麟经过多方奔走呼吁,得到了某烟花生产大省有关部门的大力争取,关停令到2007年2月结束。
而据了解,在2006年的这次关停之前,粤通仓库还在2005年被三水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列入重大危险源而第一次关停,最后靠着广东省法定评估机构作出的非重大危险源结论才得以放行。
●2005年
全省大检查首被关闭
2005年8月,因兴宁矿难全省展开安全大检查,诸多重大危险的特殊行业遭到关停,当时三水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了《三水区安全生产工作紧急会议纪要》,就全区安全工作提出了4点意见,其中第二点明确指出“根据佛山市政府要求,对三水各烟花爆竹仓库进行关闭”,还提出了具体工作措施:“由区消防大队牵头,协同相关部门,做好对三水港烟花爆竹仓库的关闭工作,并要求烟花爆竹仓库先停业整顿。”
这次关闭经过粤通公司的积极斡旋,联合国内唯一的烟花出口港———三水港开发公司向政府申诉,再加上此时粤通烟花爆竹仓库适时通过了广东省法定评估机构的安全评估,确定为非重大危险源,多管齐下使三水区政府下达的停业要求只是走了过场,并没有真正执行。
●2006年
地方换届严令关闭
到了2006年1月,因正值地方换届期间,当地政府再次要求处于高风险行业的烟花爆竹运输行业关闭。三水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再次下达了《关于要求三水区粤通仓储有限公司停止储存烟花爆竹与易燃易爆物品的告知书》,要求粤通公司在当年5月之前对烟花爆竹只出不进,5月以后不能再存入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
这次粤通仓库联合三水港方面的斡旋并没有取得效果,于是在2006年4月向佛山市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但法院则以“不属行政诉讼要求的争议范围”而未予受理。
最终促成第二次放行的是某省有关部门。因为该省部分地区都以生产出口烟花为产业支柱,粤通仓库一停,失去储存中转和运输工具的烟花出口立即承受了巨大压力,该省某地近千家花炮出口企业都因为三水口岸关闭而深陷出口困境。
2006年10月,该省就此分别致函广东省政府和佛山市政府,请求广东方面就三水口岸停止烟花爆竹出口运输业务一事,给予协调和放行,最终经过漫长的协调,三水港和粤通仓库于2007年2月方才重新开业至今。
相关专题:三水烟花仓库发生大爆炸
(编辑:左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