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兆庆
在村庄生活时,总是觉得夏天很美好,每天都有明媚的太阳相伴,和煦的风,起伏的蛙鼓,喧嚣的虫鸣。所以夜里被梦唤醒也不会害怕孤单,亮银似的月光总会穿过窗户迈进堂屋,洒下一地亮汪汪的细纱。夏天走后,秋风吹着苍凉的口哨步入白桦林。我总固执地相信夏天的尾巴被我紧紧地捂握在掌心,永远不会丢失
。
村庄的冬天到了时,阳光灿烂的白天,我喜欢玩手掌阳光的游戏。先是面对着太阳,双手掌心向内、并排举在眼前,再让手掌相依、紧紧靠拢,让手背接受阳光的照射。幼稚的手掌竟变得玉一样的透明,而手掌的血液像被阳光点燃了,嫩红嫩红的轻微地荡漾,色泽异常地柔和瑰丽。再将手掌覆盖在眼睛上,顿时,那红宝石般的色泽笼罩了视野。随口大叫着:“太阳太阳,热起来了。太阳太阳,热起来了!”这时,一种从未有过的温暖便弥漫了全身。无比惬意地看着手掌被烤得通红,心里也是暖暖的。总是想把手指并拢再并拢,好留住更多的光线,不让它们丢失。
只要是阳光明媚的中午,我都会玩一会儿手掌阳光的游戏,因为这个时辰阳光最热。把手从脸上撤下来后,四处张望,眼前的黄河大堤、麦秸垛、四邻八乡的村落,还有村庄邻西的白桦林都染上一层迷离的绯红,犹如梦幻一般。刹那间熟悉的村庄生动鲜活起来,但眨巴几下眼睛,那色彩渐次褪却,身边的一切又恢复了原样。我又将双手重新举向太阳,让阳光再次燃烧手掌,染红视野。
在阳光明媚的早晨,把自己的手掌举高在阳光下仔细看,你会发现,我们每一个人都有一整手掌的橙红的希望,它在律动地存活于你自已的血液里,所以我们要握紧双手,抓住眼前的希望和温热的跳动,大步走在这个阳光明媚的夏季。以后离开村庄千里之外迷茫时,我会举起手掌看看透过的阳光,点点金光,其实那就是最温暖的希望,最明媚的憧憬。握住它,握住一手的阳光,让自己的生活脱离黑胶片的时代,因为现在已经彩色,就像瓶子里保鲜的糖果,个个鲜艳。
寒冬里,当举起的手掌派生出一丝燥热,十根并拢的手指便分开了。春光从指缝间悄然流溢,一夜之间,村庄里的花都桃红李白地开了。看着阳光被树枝剪得细细碎碎洒在人们身上,绿色忽明忽暗地闪烁,记忆中的苹果,味道依旧甜甜酸酸。时间总是轻轻地划过最闪耀的时光,把遗憾风化成蝶。
如果,某一天阳光明媚的早晨,请举起双手,在阳光下,看一看,你自己一手的希望和幸福。
(编辑:y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