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新世纪物流管理培训中心无任何合法经营证明
省劳动部门称无证办学违法
新快报讯 (记者 钟起龙 实习生 郭欢)“无办学行政许可证从事培训、办证业务都是不合法的。”省劳动部门相关负责人前日告诉记者,广东新世纪物流管理培训中
心的相关行为属违规办学。近日,记者在该培训中心实地采访了解到,该培训中心不仅没有劳动、教育部门核发的办学行政许可证,更无工商、税务证照。培训中心副主任贾文萍所拿出的所谓的“授权书”更是打印件。
该培训中心无办学许可证
1月22日,记者来到位于先烈中路100号中科院生物科技楼7楼的广东新世纪物流管理培训中心。该培训中心放有三张办公桌,一个会议室即当做培训学员用的教室。记者发现,在该中心的墙壁上,悬挂着一些牌匾和“授权书”。记者看见其中的“采购师证授权证书”竟然是一份粗糙的打印件。其落款是“国家职业资格培训鉴定实验基地2005年11月8日”。
记者仔细观察后发现,其并没有挂出由劳动部门或者教育部门核发的办学许可证。一般的营利性机构都应具备的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明,该培训中心也没有在显眼处悬挂。
记者询问该中心的副主任贾文萍,她回答是自己手上没有。经记者催促后,她给老板打了电话,对方表示正在出差,不方便接受采访。于是记者留下联系方式,约该老板在两日内进行正式采访,但直到记者截稿时,培训中心及相关负责人也没有回复。
相关部门将依法取缔无证中心
前日,记者又同省劳动保障局相关负责人取得联系。该负责人首先表态,根据国家的相关法规,经过合法授权的培训点是不能跨区域进行招生和培训的。他指出,如果广东新世纪物流管理培训中心取得的授权是在天津,那么就只能在天津进行培训,不能擅自来到广东区域内进行招生培训。
这名魏姓负责人还指出,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只有两个机构能够授权民营机构进行培训,但其中并不包含“国家职业资格培训鉴定实验基地”。对于“采购师证”,他表示是“第一次听说”。
该负责人还指出,根据国家法规,社会力量办学进行资格证明培训,需要向劳动部门提出申请,并取得办学行政许可证明。经过查询,广东新世纪物流管理培训中心并未备案,属于违规办学。
记者还向省工商局了解到,广东新世纪物流管理培训中心未取得合法证照即开展营利性活动,涉嫌无证经营,将依法予以取缔。
(编辑:侯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