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省高院院长郑鄂
郑鄂,男,汉族,1952年11月生,山东济南人,1970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9年2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函授学院在职研究生班法学专业毕业,中央党校研究生
学历。
现任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
1969—1977年 解放军37900部队战士、副班长、班长、副排长
1977—1983年 江苏省南京油泵油嘴厂机修车间工人、组织科干事、二车间党支部副书记
1983—1985年 江苏省南京市委党校大专培训班党政干部专业学习
1985—1986年 江苏省南京油泵油嘴厂党委副书记(主持工作)
1986—1988年 江苏省南京油泵油嘴厂党委书记
1988—1989年 江苏省南京油泵油嘴厂党委书记兼副厂长
1989—1991年 共青团江苏省南京市委书记、党组书记
1991—1995年 江苏省南京市下关区委副书记、代区长、区长(1994.02明确为副厅级。1989.09—1992.06在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本科班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1995—1997年 江苏省南京市下关区委书记、区政协主席
1997—1999年 江苏省南京市计划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
1999—2003年 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
2003—2005年 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副书记(正厅级)兼反贪污贿赂局局长(其间:2004.03—2005.01在中央党校培训部一年制中青班学习)
2005—2007年 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副书记(正厅级。2003.09—2006.07在中央党校函授学院在职研究生班法学专业学习)
2007年后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副院长
2008年1月 当选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