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潮贵等提交《劳动合同法》地方实施细则草稿,接受本报专访详解内容

图:方潮贵昨日接受记者专访。新快报记者 王翔/摄
新快报记者 文安 陈红艳 吴璇 张英姿 陈琦钿
“产业转移是历史发展的必然,无论港资台资;如果是低端企业,珠三角不用担心有多少要外迁。”昨日,省人大代表、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厅长方潮贵接受本报记者专访,回应一人大代表提出的对《劳动合同法》“本地宽松化”的建议,并表示法律具有无尚尊严,即使制订地方性法规,也绝对不会违反上位法条款,为省内企业“网开一面”,这些企业只能转移。
方潮贵说,如果是规模生产的大企业,根本不会因《劳动合同法》实施面临倒闭,“城市需要空间发展高端产业。”他说,密集型加工企业的升级转型势在必行,珠三角地区的资源、环境、人口都不允许附加值过低的企业继续留存。
方潮贵透露,他和10名人大代表联合提交了《关于制定〈广东省劳动合同条例〉的议案》,议案附录了《广东省劳动合同条例(草稿)》(以下简称《条例》),就《劳动合同法》的一些争议问题进行了补充和细则明确。
据方潮贵介绍,《条例》草案共有八章六十四条,明确了“连续用工”、“劳务派遣是否能逃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况”等争议条款的解释,并明确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劳动合同的内容理解不一致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采纳最有利于劳动者的解释”。
方潮贵说,虽然有一些港资、省内企业期望细则能“留有余地”,但《条例》草案并未任何“松动”,“低端企业退出珠三角,这是趋势,在出现用工荒情的时候,这些企业就应该预见,用工荒就是信号”。
《条例》草案是新法实施以来,第一个面世的地方实施细则草稿。据悉,该议案已经提交省人大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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