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院院长吕伯涛称“重审许霆案是让大家讨论”引热议

新快报讯 (蓝海)“许霆案发回重审,就是为了让大家来讨论这个问题,最后寻找出一个合法、合情、合理的解决方法。”列席本次省人代会的省高院院长吕伯涛如此表示。此言一出,许霆案又成了网友关注的话题,网友们争论的焦点是“许霆算不算盗窃金融机构呢?”
部分网友认为,许霆恶意取款后不仅将巨款挥霍一空,还私自潜逃直至被抓获,不判罪不足以警戒同类行为,而另一部分网友则认为,是因为ATM机的问题才得以让许霆钻了空子,应该是道德问题,不足以判无期。
不是盗窃只是意外收获
一些网友认为判无期过重了,许霆的行为只是如在大路上捡到贵重物品不归还,只是一个道德问题,而非盗窃行为。这些网友还质疑ATM机能否代表金融机构。
新浪一湖南网友称:“许霆的行为方式很特殊,盗窃就是未经人家同意拿了人家东西,同意了再拿就不算盗窃了。既然我输了密码没有错,ATM同意我取钱那还不算同意了吗?比如拿锄头去刨自家种的红薯,一般情况下只长两到三个红薯,现在刨出一个又一个,这不叫盗窃也不叫不当得利,这叫意外收获,合法获利。银行卡就是我的红薯,密码就是我的锄头。”“下次如果我的银行卡被ATM机吞了,我就要告银行,法院一定要判银行法人的无期或死刑,因为许先生就是案例,法院如果不判就说明法律只是对穷人的,对富人不适用!”一广东网友气愤地质疑量刑过重。
甚至有网友反问道:“在现在中国,能完全抵御这种诱惑的人能有几人?”
把取款机拖出去毙了
部分不支持判无期的网友认为许霆案的罪魁祸首是ATM机,是银行对ATM机的疏忽所致,银行也应负责任,甚至有网友调侃称“把取款机拖出去毙了”。
一新浪网友表示了自己的质疑:“如果柜员机算金融机构,那么是金融机构银行自动柜台机或者银行管理漏洞错在先。如果此类事件的当事人被判无期,为什么不判导致结果发生的银行无期呢?银行把许多责任都加于客户,那么银行自己疏于管理,为什么要将责任强加给储户呢?”
“如果对银行ATM的错误轻描淡写,甚至视而未见!那么有那么一天我也会有可能落入其中。”部分网友对此表示此类担心。
这不算犯罪那什么是犯罪
面对众多网友质疑量刑过重或是不算犯罪的辩论,部分网友认为他们是太过偏激了,应冷静地看待许霆案。
云南一网友称:“我认为许构成犯罪,是没错的。在第一次取款中,许霆货币增多而银行货币减少,构成不当得利。但在其后的取款中,许是反复几十次重复取款,且又告诉他人,一同来取钱,并且高达17万,许霆是将取款作为一种窃取手段进行利用,其行为就构成了盗窃罪。如这样不是犯罪,那还有多少算犯罪呢?”
该网友还分析了许霆案引起公众反对的关键原因,“从公众的常理看,量刑过重。而量刑过重的原因,并不是法官适用错法律,而是我国刑法,将盗窃金融机构犯罪,从盗窃罪中独立出来,给予严惩。盗窃同样的钱,盗窃老百姓的钱,与盗窃金融机构,量刑完全不同,相差很大。再加上这几年,金融机构给公众印象很差,利用垄断地位,随意收费提价,而提供服务越来越差(如银行排长队)。金融机构不能改变它作为商业服务机构的法律地位,它毕竟只能是民事法律关系中的一方当事人,不能给它更多的过分的照顾,更不能厚此薄彼。如此特殊保护金融机构,实在难以服众。另外许霆案暴露的正是这种条文本身机械而法官又只能机械适用条文的法律制度的荒唐之处。我认为这才是许霆案引发公众反对的根源所在!”
■网友跟帖
我不是禽流感无传染性 好好锻炼身体就行了
ATM机的自白:对不起,我只是感冒了,头脑发晕而已,没想到闹得全国沸沸扬扬的。不怪银行,不怪储户,也不怪法官,只怪我的身体不够健康。储户把钱还了吧,以后不该拿的不要拿;银行把诉撤了吧,以后对我多一些关心就好了;法官把案结了吧,以后法律没有规定是罪的就不是罪,别瞎套。我呢,亏了不是禽流感,没有传染性,以后好好锻炼身体就行了。
———新浪北京网友
呼吁大家共同抵制ATM机,凡到银行取款都到柜台去。
———新浪江苏网友
如果小许终审刑期超三年,我愿陪他一起去把那牢底坐穿!
———新浪北京网友
把取款机拖出去毙了。
———新浪上海网友
为什么贪数以千万计的刑罚都普遍减轻,而这种盗窃罪(暂且当作是)却没有任何的减轻?法官判得没错,是法律错了!那些金融高官随便都贪几百上千万,依据刑法都要枪毙,但最近几年好像很少看到因贪污被处决的了。
———新快网网友
(编辑:志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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