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代表、广州市地税局副局长林如山建议,广州个税起征点起码2300元
新快报讯 (陈红艳)“广州的人均消费支出绝对超过2300元/月,按照个税不能征到成本的原则,广州(个税起征点2300元)是一个比较低的水平。”昨日,省人大代表、广州市地税局副局长林如山指出,个税起征点全国一
刀切肯定不合理,各地的个税起征点应根据经济、物价的不同,确定地区差。
林如山说,广州的税负一直偏重。按国、地税全口径计算,2006年广州的税收负担为香港的2.5倍、全国的1.5倍、深圳的1.1倍。而按万元增加值地方税收产出量的高低,2005年,广州排第一位的房地产业,向广州地税贡献率超过1/3。他建议,在现阶段广州地方税收增长高度依赖房地产业的情况下,房地产业不宜作“硬性”较大幅度调整。“但由于目前楼市房价微调等因素影响,2008年房地产业对地税贡献率肯定下降”。
从今年3月1日起,全国的个税征点调整至2000元。此前,广州有税务专家提出,广州订在2300元才比较合适。对此,林如山昨日回应,个税起征点全国一刀切肯定不合理,各地的个税起征点应根据经济、物价的不同,确定地区差。
“广州的人均消费支出绝对超过2300元/月,按照个税不能征到成本的原则,广州(起征点2300元)也是一个比较低的水平”。
林如山还称,目前的省级财政中广州负担了40%,建议深圳也要承担省级财政。
(编辑:志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