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获“全国十佳”称号
新快报讯 (记者 余亚莲 实习生 梁柳新 通讯员 穗检宣)2005年以来,广州市检察院反贪局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达2.04亿元,昨日,该局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十佳反贪局”称号,海珠区检察院反渎局也被授予“全国十佳反渎局”称号。
据了解,广
州市检察院反贪局成立于1992年。2005年以来,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927件955人,其中大要案913件,占立案数的98.5%,所立的案件移送起诉率达96.1%,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达2.04亿元。为广州市廉政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作出了积极贡献。
海珠区检察院反渎局,目前有14名干警。2005年以来,该局(科室)共查办大要案44件46人,占全市渎职侵权检察系统同期办案总数的四分之一。查处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25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5000多万元。连续三年立案数、大要案查办数和办案质量考核均位居全省基层检察院之首。
(编辑:志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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