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费免了,杂费免了,课本费也免了……
新快报记者 陈红艳 通讯员 赖红英

图:广东农村义务教育已经先于城镇获得免费。邓勃/摄(资料
图片)
昨日,全省教育系统解放思想学习讨论动员大会暨2008年度教育工作会议在广州召开,副省长宋海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教育厅厅长罗伟其对全省教育系统开展解放思想学习讨论活动作动员。会议透露:从今年春季学期起,实施免除全省城镇义务教育学生学杂费和课本费政策;力争今年高等教育毛入学率提高到27%;在确保农村中小学教师的平均收入水平不低于国家公务员的同时,广东还要大规模招收培养欠发达地区初中毕业生,逐步实现从企业招工向职业技术院校招生的人力资源配置新模式转变。
今年城乡义务教育全免费
今年,广东将全面实现城乡免费义务教育,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省政府决定,在已免除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学杂费和课本费的基础上,从今年春季学期起,实施免除全省城镇义务教育学生学杂费和课本费政策;建立农村义务教育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欠发达地区补助标准为初中每生每年50元、小学每生每年30元,并逐年提高,其他地区不低于此标准,让全省城乡1500多万儿童少年读上书、读好书。
各县(市、区)还要从财政性教育经费、师资、生源、基础设施、仪器设备等方面合理配置城乡义务教育办学资源,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努力办好每一所义务教育学校,促进教育公平。
免费细则春季开学前公布
省教育厅透露,免除学杂费、课本费的具体实施细则将在今年春季开学前公布。
记者了解到,早在2007年9月,广东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就印发了《关于广东省免收城镇低保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和课本费和提高农村困难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生活费补助标准的通知》。
该《通知》规定,广东省财政对城镇低保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学杂费和课本费的补助标准为:学杂费小学每生每学年288元,初中每生每学年408元;课本费小学每生每学年100元,初中每生每学年180元。珠江三角洲地区(江门的恩平市除外)免学杂费和课本费的补助标准,由各市根据当地“一费制”标准自行确定,但不得低于省财政补助珠江三角洲以外地区的标准。
但省教育厅昨日指出,这个“全省城镇低保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和课本费的免收标准”,并不等于即将实施的城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和课本费的免收标准,全省“免费”标准仍有待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