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度★★★★★ 事件:2007年5月29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郑筱萸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郑筱萸死刑,7月10日执行死刑。 点评:法院判处郑筱萸死刑与其说是死于法律,不如说是死于民愤。而“郑筱萸之死”更重要的作用在于杀鸡儆猴,警告那些身居高位、要位却利用手中 职权另有“想法”的人不要胆大妄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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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2007年5月29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郑筱萸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郑筱萸死刑,7月10日执行死刑。
点评:法院判处郑筱萸死刑与其说是死于法律,不如说是死于民愤。而“郑筱萸之死”更重要的作用在于杀鸡儆猴,警告那些身居高位、要位却利用手中
(编辑:C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