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二奶”实为妻子,当事父女冰释前嫌
新快报记者 纪许光
孙美萍所说的“二奶”是谁?就在新快报记者调查过程中,被孙美萍称为“二奶”的女子突然现身,手持结婚证书称自己身份合法。据律师证实,孙雄标已和女儿阿萍消除误解,下一步将就“是否提出国家赔偿作出
决定”。
“二奶”现身亮出结婚证
称身份合法且“性生活和谐”,强奸子虚乌有
“谁是‘二奶’了?我和阿标是合法夫妻。”在佛山市一间茶餐厅里,记者见到了少女孙美萍所说的“二奶”夏娟(化名)。
眼前的夏娟要比孙雄标年轻很多,情绪激动的她从随身携带的挎包里掏出了一叠证件拿给记者。
记者发现,这是一张由广西玉林某地颁发的结婚证书,颁证日期是2002年10月29日,结婚男女双方正是孙雄标和夏娟。
“阿标比我大8岁,我和孙雄标结婚是完全合法的,她和前妻(孙美萍的生母李梅)早已经离婚。我什么时候变成了‘二奶’?”夏娟浑身颤抖地说着,为证明自己的身份合法,夏娟又拿出自己的身份证给记者看了看。“对阿标强奸自己女儿的说法,你是怎么看的?”记者问。
“胡说八道,这是不可能的事情。孙美萍这样做完全是为了报复阿标和她母亲离婚并跟我在一起。”
夏娟向记者提供了在法院审理孙雄标强奸案过程中,她所做出的证词。
在这份约2000字左右的证词里,夏娟对所谓“强奸”一案予以反驳。
记者摘登如下:“我和孙雄标的感情很好,几乎形影不离。性生活也很和谐,每次性生活都在20分钟以上,彼此都很满足,从这个角度说,他没有理由强奸孙美萍。”
夏娟告诉记者:“在2002年到2004年之间,曾经有好几次他(孙雄标)前妻半夜打电话到我们的住处,说孙美萍上网不回家还和一个男孩子拉手出去了。知道女儿早恋并染上网瘾的孙雄标为此确实对女儿动过粗。从这一点上说,孙雄标对女儿管束很严格也是导致孙美萍状告其强奸的一个主要诱因。”
和解
孙雄标父女常通电话
律师:申请国家赔偿不会对孙美萍产生法律追究
就在记者发稿前夕,孙雄标的代理律师陈启宣致电新快报记者,称少女阿萍在父亲获释后曾邀请其参加家庭晚宴。
“我和妻子一起去的,孙雄标的前妻李梅、现任妻子夏娟以及孙美萍都在。我们谈了很长时间,总体来说,父女二人已经可以平和地交流。亲友们在这个时候起到了很关键的作用。”陈启宣律师透露,孙雄标获释后,很多亲友都为父女二人的和解做了工作。
昨天,记者致电少女孙美萍的生母李梅得知,在亲友和孙雄标代理律师的帮助下,少女阿萍情绪已经恢复平静。“阿萍跟我要了她父亲的电话,父女二人经常联系。以前两个人没有什么话题的,通过这件事情女儿成熟了很多。他父亲(孙雄标)的脾气也比以前好多了,现在阿萍已经毕业实习了。”李梅告诉记者,若孙雄标提起国家赔偿的主张,自己和女儿孙美萍都将支持他的决定。
但李梅同时向记者表达了自己的担忧。她说,毕竟当初举报父亲强奸的是自己的女儿,担心女儿会因此受到法律追究。
“女儿现在刚刚参加工作,我不希望因为这个事情再让女儿受到什么伤害,如果孙雄标决定要申请国家赔偿,我希望先和律师商量。”李梅说。
对此担忧,陈启宣律师表示,若当事人孙雄标最终决定申请国家赔偿,也不会对孙美萍产生任何不良影响。
“孙美萍因不满父亲孙雄标的严教并和其母亲离婚的现实控告父亲强奸了自己,确实存在违法的问题,但由于其在举报时尚未年满16周岁,所以不负刑事责任。”陈启宣律师指出,最为重要的是,孙美萍的举报最终并未导致其父被判刑的严重后果,且在公安机关和公诉机关侦查起诉阶段,孙美萍主动撤案具有明显的悔过特征。“综合以上各种条件,孙美萍和其生母李梅完全可以打消顾虑。”陈启宣说。
对于是否申请国家赔偿,孙雄标说,要看与律师商量的结果。
李梅婉拒了记者采访孙美萍的请求,“孩子目前已经在佛山某公司上班,不希望外界继续打扰她。孩子现在需要的是恢复到正常的生活和工作中,希望你能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