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记者 孟非客
本报“广东思想大解放讨论”系列引发热议。前天,广东省教育厅原副厅长周国贤和广东省教育促进会副会长、广州市教育委员会原主任吴紫彦以及广州市民办教育协会会长邓秀钏接受本报记者专访,热论广东教育思想大解放。
归还民办教育的权利
广东省
教育厅原副厅长周国贤认为,在新一轮的思想大解放中,民办教育要领风气之先。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所讲的“十六字方针: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目前民办学校的现状是:“十六字方针”前两句没有做好,后两句没有做到。
“既然讲‘积极鼓励’,过去对民办学校的负面宣传太多,正面宣传太少,那就谈不上是鼓励。说要‘大力支持’,主要是从政策上支持,要给民办学校的发展鸣锣开道,搭桥铺路;政策长期得不到落实,更谈不上去‘正确引导’了;而‘依法管理’,就是要以合法的权利作为民校发展的唯一宗旨。要始终按照法律的要求,为民办教育提供公平的竞争发展环境、为民办教育服务。”
周国贤表示,如果说广东教育要思想解放,就应该把那些本来属于民办教育的权利归还给民办教育,不能让不合情理的制度约束民办教育的发展。当前,特别是对于农民工子弟上学的问题,要按照《义务教育法》的规定,给予优惠政策。
“‘十六字方针’如果得不到落实,其它都是空谈。”
“目前民办教育也确实存在一些内部的问题,民办教育本身也应该加强内省、内修,这是当前必修的课程。办学者要做思想家、教育家,提高分析问题、决策的能力。要有追求,有主见,谋求学校的发展。内修就是要以廉洁公平待人,以诚待人,以情感人,以礼服人。”
“另外,需要提醒民办教育的是,虽然我们也承认,现在政策对民办教育确实也存在偏颇的地方,但是,办学不能只强调客观。需要明确的是,要依靠政府,而不是依赖政府。”
周国贤说,教育是公益事业,政府是主要的责任人,义务教育是政府行为,所以民办教育确实需要依靠各级政府的领导、支持和鼓励,希望能有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让民办教育得到和谐的发展。
教师待遇应同等对待
“我并不认同把民办教育看做是广东教育思想大解放的突破口,显而易见,民办教育并不是阻碍广东教育发展的因素。如果说是要针对广东民办教育的思想解放,我看关键是如何落实民办教育的自主办学权力,给民办教育与公办教育的同等地位。”
广东省教育促进会副会长、广州市教育委员会原主任吴紫彦则回顾了广东民办教育发展的历史,他说,上个世纪90年代是广东民办教育的快速发展阶段。而现在,广东民办教育已经进入了规范提高持续发展的阶段。从目前来看,广东民办教育主要存在着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政府对民办教育的政策问题;一是民办教育内部自身存在着一些问题。
吴紫彦副会长说,按照国外的经验看,人家是先有私立学校,才有公办学校。我们恰恰是相反。这就构成了民办教育的先天不足。虽然《民办教育促进法》讲了要“公办民办两个轮子一起走”,要给民办教育同等地位共同发展,但是,从目前来看,政府对民办教育的鼓励和支持力度还不够,而社会对民办教育的认识也很不够。这就大大影响了民办教育的持续发展。
吴副会长表示,政府必须要把民办教育与公办教育同等对待,特别是在教师的待遇方面,比如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等。有专家测算,这一部分占了教师总收入的30%左右。政府应该考虑解决这方面的实际问题。
据了解,浙江省已经解决了民办教育教师的福利待遇问题,听说上海也在搞具体方案。广东既然要搞思想大解放,要在教育领域搞思想大解放,就应该能拿出一些具体的东西来,在民办教育教师的福利待遇问题上要有具体的政策措施。
民办教育政策要有突破
广州民办教育协会会长邓秀钏表示,广东解放思想大讨论,对于民办教育发展来说,是一个契机。广东,特别是广州市的民办教育在上世纪90年代,也曾经创造了辉煌。广州市在1993年就出台了《社会力量办学管理条例》,这是全国最早对民办教育的地方立法。但从目前来看,广东民办教育的发展,在某些方面相对滞后,相比之下,江浙一带的民办教育发展却是后来居上。
如果说广东要对民办教育解放思想,首先需要解决政府对民办教育的认识问题,也就是观念问题,要真正把民办教育作为教育的组成部分,而不是把它作为一个包袱,可有可无,也不要把它作为负担,缺乏对民办教育的正确认识。
其次,在对民办教育的政策上要有所突破,鼓励民办教育的发展。2002年颁布的《民办教育促进法》,对鼓励扶持民办教育起到积极作用。但是,它也有制约民办教育的地方。比如,民办学校的产权归属问题、投资者的合理回报问题,在法律上均没有明确的规定,还需要有进一步的思考。
投资者的合理回报问题十分关键。对于投资者来说,一旦资金投入了就成为学校资产,而他只能在学校取得盈余的时候才拿到适当的回报,并且这个回报还有条件的约束;另一方面,办学有各种各样风险,投资者要冒此风险,甚至会因此而坐牢。因而现行的政策不利于发展投资者投资办教育的积极性。
还有就是关于对民办教育的定性问题。目前对民办教育为“民办非企业”的定性,引发了接下来出现的一系列问题:比如税收、教师待遇等,从而产生了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在同等法律地位上的差距。所以,在民办教育定性问题上还需要商榷,需要有所突破。
邓会长认为,如果广东要在民办教育解放思想,推进新一轮发展的话,必须认真总结广东民办教育的成功经验与教训,结合广东社会和经济发展的实际,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加快地方立法,推进广东民办教育的发展。
(编辑:侯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