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成人拥护《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但也有人认为有证宠物应格外开恩

图:地铁三号线岗顶站A入口人行隧道内,一名女子向进出站的乘客兜售宠物狗。王小明/摄
新快报讯 (记者 钟起龙 阮剑华 徐静)昨日是2008年的第一天,根据《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市民乘坐地铁携带活体动物要被处以50元罚款。记者采访获悉,地铁方面并未开出首张罚单。
昨日下午,记者分别来到地铁三号线岗顶站、石牌桥站、地铁一号线的体育西路站、烈士陵园站、公园前站、地铁二号线的海珠广场站。由于正值元旦佳期,出行的市民如过江之鲫,但记者在一个小时的采访时间内,未发现有乘客携带宠物、家禽乘坐地铁而被罚的情况。
广州地铁有关人士告诉记者,目前地铁方面还未开始执罚,但已派出专员进行宣讲和劝导。该人士介绍,在乘客持票进闸时,乘务员会劝阻携带宠物者。在地铁体育西路站,地铁方面还举行了《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宣讲会,吸引了不少人围观。
“那么小乌龟、小蜥蜴算不算宠物?”在昨日的采访中,有市民对乘地铁的新规有些懵懂。对此,地铁方面人士重申,只要是活体的动物都要受限制,不能被带上地铁,这其中包括家禽、也包括宠物猫和宠物狗。至于理由,有关人士称,在国内其它大城市已有过先例。
昨日,记者随机采访了20位乘车市民,受访者皆表示“不知道携带宠物乘地铁要被罚钱”。其中有九成人明确拥护该新规。有乘客表示,地铁车厢是一个密封环境,鸡、鸭等家禽携带细菌,将它们带上车,不仅污染空气,更有可能传染病菌。也有乘客称,这一禁令,公交系统早在多年前就已实施,地铁的新规只是沿用,应得到支持。“毕竟要顾及绝大多数人的利益”。
采访中,也有乘客表示,新规不太人性化,有歧视一面:“我的宠物狗早已办理了牌照,也去医院打了防疫针,为什么不能带它一起乘地铁?它有户口,应该得到尊重。”
另外,对于新规的执行力度,也有市民表示担忧。梁小姐称,“宠物不能进站实施起来不容易,要是有人把它们藏在包里带上车,怎么能被发现?”昨日,记者在地铁岗顶站的外围,就看见有人在出站楼梯处兜售宠物狗,不少市民还停下来帮衬。但记者未看见有人买了宠物狗后带上地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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