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11月21日,男子肖志军因为拒绝签字同意医院进行剖腹产手术,其怀孕的妻子最终因重症肺炎导致心肺衰竭而死,一尸两命。近30名医生几乎是看着年轻的李丽云和孩子死亡的,虽然她们掌握着医治她的手段。
肖志军一直拒绝签字的原因流传几个版本:一是坚持认为李丽
云只是感冒,无需转到妇产科;二是害怕剖腹影响二胎。事后李家父母否认肖志军和李丽云是夫妻关系,并打算起诉医院。这起事件也引起医学界、法律界和伦理学界的关注,各方围绕医疗制度、生命权以及悲剧发生后的问责等问题展开激烈讨论。
记者点评:两条生命在数十人目睹下消亡,在互联网上,许多网友针对因拒绝签字导致妻儿身亡的肖志军,发表了言辞激烈的指责。随着时间的推移,也有一些人提出了新的质疑,当患者或者直接关系人由于自身认知、性格及其他原因致使判断错误或失常的时候,还有没有一种制度或其他手段能够在极端特殊的情况下挽救一个人的生命?
从目前的制度来看,医院似乎没错,广州某大医院妇产科主任表示,大部分医院在这种情况下都会采取此法,主要就是“担不起责”。换句话说,假如医院强行手术,孕妇和孩子未能保住的话,医院将为此承担责任,“家属不同意,我们就不做。”
有人认为,生命权是至高无上的,制度应该为生命让路,只是,万一有意外发生,谁能救医院?
(编辑:子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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